沈阳理工大学2021年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备注:河北、内蒙古、辽宁、黑龙江录取线暂未公布。
录取办法说明 1.院校志愿、录取模式及原则 艺术类专业使用各省(市、区)美术类统考成绩,执行该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艺术类专业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区)“不提选考科目要求”。 (1)内蒙古自治区 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40%+专业课成绩×60%”形成的综合成绩,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规则。 (2)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省(市、区) 按照该省(市、区)统一规定的平行志愿投档综合成绩,采用“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 (3)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省(市、区) 按照“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专业课成绩”形成的综合成绩,采用“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 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调档比例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调档比例原则上为100%;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调档比例由各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确定是否全部投档或设置投档比例,若设置投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 3.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内蒙古自治区 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2)其他省(区、市) 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以考生综合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在已调档考生中,优先满足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当考生分数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4. 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课成绩、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