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 1951 年,是一所以工科专业为主,文管经等 专业共同发展的公办综合性高职院校。学校是全国首批 28 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 校之一。 2015 年 7 月立项湖南省首批卓越院校建设单位, 2019 年 7 月入选国家 优质高职院校, 2019 年 12 月入选 56 所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之一。 学校被评为教育部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国家骨干教师师资培训 基地和中德师资培训国内基地,国家高职高专先进制造技术学生实训(师资培训) 基地和首批“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全国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 范高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立项试点学校。
根据《湘教通〔2021〕325 号关于做好 2022 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 工作的通知》要求, 结合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 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1、全称: 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2、地址: 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田心路 18 号
3、办学层次及类型:全日制公办高职(专科)
4、学制:三年
5、国标代码: 12302,省编代码: 4364
6、学校培养的合格毕业生均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盖有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 院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层次毕业证书。
第二章 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学校 2022 年单独招生总计划 1800 人。计划分为 A 类(普通) 、B 类 (现代 学徒制)、 C 类(高速铁路客运服务)、 D 类(扶贫专项)、 E 类(特长)、 F 类(竞赛获奖)、 G 类(商务英语)、 H 类(退役军人)等八类, 具体如下:
一、 A 类(普通) 计划和招生专业:
二、 B 类(现代学徒制) 计划和招生专业:
三、 C 类(高速铁路客运服务)计划和招生专业:
四、D 类(扶贫专项)计划和招生专业:
五、E 类(特长)计划和招生专业:
六、F 类(竞赛获奖)计划和招生专业:
七、G 类(商务英语)计划和招生专业:
八、H 类(退役军人)计划和招生专业:
【备注: 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发改委核定的学费标准收费, 所有招生专业学费标准如有变动以省发改委最新文件为准】
第三章 报名、志愿设置、缴费及准考证打印
一、报名:
(一)报名对象:符合湖南省2022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 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
(二)报名时间:2022年3月7日-14日。
(三)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 平台(网址: https://ks.hneao.cn)或“潇湘高考” APP (通过苹果应用商店、 腾讯应用宝、华为应用商店或“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下载 APP)填报报考信 息。
(四) 退役军人报名时须通过“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下载对应的报名身份审 核(界定) 表, 按照要求办理有关手续后, 将证明材料按时提供给学校进行资格 审查认定。
二、志愿设置:
(一) 专业志愿设置: 设1个专业志愿(多填无效),不设专业服从志愿。 (即录 取时只按照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按分专业分类别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排名录取, 且不进行专业调剂)
(二) 报考设置: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前,请仔细阅读《学校 2022 年单独招生章 程》,结合自身情况从学校报考设置中正确选定一项。报考设置信息如下:
三、缴费:
报考费按湖南省发改委文件标准80元/人。3月15日-17日上午12点,网上报名成功考生必须通过微信自助缴纳报考费(不接受现场缴费) 。网上报名成 功但未按时缴纳报考费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学校单招资格。 (报考费微信自助缴 纳流程详见学校单招网)
四、准考证打印:
3月24日至25日,网上自助打印准考证。(具体方法详见学校单招网)
第四章 报考条件及资格审查
一、报考条件:
(一) A 类(普通) 、B 类(现代学徒制) 、C 类(高速铁路客运服务) 、G 类(商 务英语) 报考条件:普高应往届、职高对口应往届考生。
(二) D 类 (扶贫专项)报考条件: 湖南省内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普高应届 考生。
(三) E 类(特长)报考条件:
艺术特长方向(音乐类、舞蹈类(含体育舞蹈)、美术类、表演类(服装表 演)、播音与主持艺术类等五大类):普高应往届、职高对口应往届考生,参加 2022 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考试总成绩≥200 分考 生;或个人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比赛获得省级及以上前六名 (含省级“三 独”比赛三等奖及以上)、市级前三名 (含市级“三独”比赛二等奖及以上)考生。
体育特长方向(羽毛球、乒乓球、排球、田径、跆拳道、游泳、武术、啦啦 操共八个项目):普高应往届、职高对口应往届考生,年龄不超过 22 周岁,具 备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技术等级资格或高中阶段(含中职) 参加由教育局、体 育局等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比赛中,该项目比赛取得省级及以上前六名或市级前 三名考生。
(四) F 类(竞赛获奖) 报考条件: 具有对口招生考试资格应届考生, 在校期间 获得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信息部、交通部、省教育厅、省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工信委、省交通厅组织的技能竞赛(包括“互联网+”大 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黄炎培职业教育奖创新创业大赛)省级三等奖及以上考生(考 生技能竞赛获奖专业大类与A 类招生专业对口)。
(五) H 类(退役军人) 报考条件:退役军人。
二、 资格审查:
(一) 报名资格与思想政治品德初审均在网上进行。
(二) 网上报名结束后,学校将组织资格审查组对所有报考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未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报考不成功,取消单招考试资格。
(三) 报考 D 类 (扶贫专项)、 E 类(特长)、 F 类(竞赛获奖)和H 类(退役 军人) 考生必须向学校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资格审查材料,材料必须齐全, 缺一不可。
1、D 类(扶贫专项)资格审查材料:以下三项材料必须齐全,缺一不可。 ⑴考生身份证复印件; ⑵户口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有户主页和包含考生信息的户口页); ⑶贫困户建档立卡证明材料(建档立卡证明材料是指由乡(镇) 或街道扶贫办通 过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导出贫困户详细信息并打印, 在贫困户详细信息纸质打 印稿上面必须有乡 (镇)或街道扶贫办主任签字并加盖党(工)委公章)原件。
2、E 类(特长)资格审查材料:
艺术特长方向:考生身份证复印件,艺考准考证和成绩单复印件,或比赛获奖证 书原件;
体育特长方向: 考生身份证复印件, 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技术等级资格证书原 件, 或体育比赛的获奖证书、秩序册和成绩册全套原件, 持有国家二级运动员证 的考生还须提交“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查询系统”网站上证书审核截图打印稿。
3、F 类(竞赛获奖) 资格审查材料: 考生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比赛获奖证书原件, 以及比赛秩序册、公布比赛获奖名单官方通知等佐证材料。
4、H 类(退役军人) 资格审查材料:考生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按要求办理完相关 手续的退役军人报名身份审核(界定)表原件。
(四) 根据上级单招文件精神, 拟报考 H 类(退役军人) 的考生资格审查材料收 件时间 3 月 1 日-6 日下午 15 点,逾期不再接收资格审查材料。资格审查通过的 考生方可在报考时填报 H 类(退役军人) 。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或资格审查 未通过的考生不能报考 H 类(退役军人) 。
(五)报考 D 类(扶贫专项)、 E 类(特长)、 F 类(竞赛获奖) 的考生资格审 查材料收件时间 3 月 7 日-15 日下午 15 点,逾期不再接收资格审查材料,未按 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学校单招资格。
(六) 考生资格审查材料可直接送到学校招生就业处, 或通过顺丰快递(上门收 件服务电话 95338)到学校招生就业处(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田心路 18 号,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收,电话: 0731-22783888),快递单备 注栏必须注明 “考生资格审查材料”。
三、学校根据就业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对下列专业企业招聘要求进行归纳,建议所有考生针对自身条件慎重选择专业,以利于更好就业:
学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所有铁路专业和 城市轨道交通专业, 要求身体健康, 无色盲色弱、无高度近视、无听力障碍, 同 时由于就业单位岗位性质特殊, 要求主要招收男生, 请女生慎重填报。其中, 铁 道机车运用与维护(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男生; 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含 中外合作办学)、铁道车辆技术、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含中外合作办学)、 铁道供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铁道通信 与信息化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铁道信号自动控制、 铁道机车车辆制造 与维护、动车组检修技术、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高速铁路综合维修技术等专业要 求男生身高不低于 1.70 米, 女生身高不低于 1.63 米;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要 求男生身高不低于 1.75 米、女生身高不低于 1.65 米, 矫正视力 5.0 以上, 形象 气质佳; 应用电子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电气自动化技术、 电机与电器技术、数控技术、制冷与空调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含中外合作办 学)、集成电路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物联网应用技术、增材制造技术等专 业要求无色盲色弱,无听力障碍。
第五章 考试办法
单招实行“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考试方式,严格按照国家高等职 业教育考试招生政策相关要求和标准自主命题,自行组织考试。
命题、组考与评卷在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学 校组织专家按照相应规定进行。
文化素质测试主要考查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 以及物理等基础科 目知识, 采用闭卷笔试形式。普高应往届与职高对口应往届考生分开命题, 其中, 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与普高往届生使用同一套试题; 职高对口应届生与职高对口 往届生使用同一套试题; 职高对口应届获得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奖励且具备免试 资格的考生(“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全国职业院校技 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及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选手) 不进行文化素质测试, 文化素质测试成绩直接认定为满分。退役军人考生免予文化素质测试。
职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查考生通用技术基础、职业适应性和职业潜能等内容, 采用面试与技能操作或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职高对口应届获得省级及以上技
能竞赛奖励且具备免试资格的考生不进行职业技能测试, 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直接
认定为满分。
一、 考试内容及形式:考试包括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
(一)文化素质测试:如下表所示
(二)职业技能测试:如下表所示
二、 考试命题依据的考试大纲
(1) 《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2022 年高考单独命题招生
三、 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为“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满分为 750 分。 具体成绩折算办法如下表所示:
四、考试时间、考试内容及地点
第六章 录取办法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 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A 类 (普通) 、B 类(现代学徒制) 、C 类(高速铁路客运服务) 、E 类(特长) 、G 类(商务英语) 以实际报名人数为基数, 按相同录取比例确定不同类别 考生(即普高应往届考生、职高对口应往届考生两类)的分专业(分特长方向) 招生计划数。
普通单招 A 类(普通) 、B 类 (现代学徒制)、 C 类(高速铁路客运服务) 、 D 类(扶贫专项) 、E 类(特长)、 F 类(竞赛获奖) 、G 类(商务英语) 、H 类 (退役军人) 八类计划之间不进行调剂。
一、 A 类(普通) 根据不同类别考生(即普高应往届考生、职高对口应往届考生 两类) 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数,按照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分专业分类别按总成绩从高 到低排名录取。 其中职业技能测试中的笔试成绩低于 145 分,不予录取。
二、 B 类 (现代学徒制)根据不同类别考生(即普高应往届考生、职高对口应往 届考生两类) 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数,按照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分专业分类别按总成 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其中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 180 分,不予录取。
三、 C 类(高速铁路客运服务) 根据不同类别考生(即普高应往届考生、职高对 口应往届考生两类) 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数,按照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分专业分类别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其中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 380 分,不予录取。
四、 D 类(扶贫专项)根据招生计划数, 按照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按总成绩从高到 低排名录取。 其中职业技能测试中的笔试成绩低于 145 分,不予录取。
五、 E 类(特长)根据特长方向的不同类别考生(即普高应往届考生、职高对口 应往届考生两类) 的招生计划数,按照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分特长方向分类别按总 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其中艺术特长方向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 380 分,体育 特长方向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 380 分,均不予录取。
六、 F 类(竞赛获奖) 根据招生计划数, 按照考生第一专业志愿, 优先录取通过 资格审查的符合教育厅有关免试条件的考生, 剩余招生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到低 排名录取。 其中职业技能测试中的笔试成绩低于 145 分,不予录取。
七、 G 类(商务英语) 根据不同类别考生 (即普高应往届考生、职高对口应往届 考生两类) 的招生计划数,分类别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其中职业技能测 试成绩低于 260 分,不予录取。
八、 H 类(退役军人) 根据退役军人单招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按总 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其中职业技能测试中的笔试成绩低于 145 分,不予录取。
九、 A 类(普通) 、B 类 (现代学徒制)、 C 类(高速铁路客运服务) 、D 类(扶 贫专项)、G 类(商务英语) 若出现总成绩相同, 则按照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从高 到低排名录取; 若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再相同, 则按照“语、数、英”的顺序进行 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E 类(特长)若出现总成绩相同, 则按照职业技能 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若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再相同, 则按照“语、数、英” 的顺序进行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F 类(竞赛获奖)若出现总成绩相同, 则按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H 类(退役军人) 若出现总成绩相 同则按照 1 号主考官评分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若再出现成绩相同, 则按照 2 号主 考官评分从高到低排名录取,以此类推。
十、 A 类(普通)、 B 类(现代学徒制)若出现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分专业分 类别招生计划, 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 从同一专业同一类别考生中依顺序递补 录取考生; 若同一专业同一类别无补录生源, 其空缺计划不能调剂到同一专业其 他类别录取;若某分专业招生计划没有录满,不能调剂到其他专业。
十一、 D 类(扶贫专项)、F 类(竞赛获奖) 、H 类(退役军人) 若出现放弃录 取资格或空缺的招生计划,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顺序递补录取考生。
十二、 E 类(特长)若出现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特长方向分类别招生计划, 分 特长方向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 从同一类别考生中依顺序递补录取考生; 若某 一特长方向同一类别无补录生源, 其空缺计划可调剂到同一特长方向其他类别录 取;若某一特长方向招生计划没有录满, 其空余计划可调剂到其他特长方向进行 录取。
十三、 C 类(高速铁路客运服务) 、G 类(商务英语)若出现放弃录取资格或空 缺的分类别招生计划, 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 从同一类别考生中依顺序递补录 取考生;若同一类别无补录生源,其空缺计划不能调剂到其他类别录取。
十四、 如出现考生第一、第二院校志愿同时填报我校情况, 录取过程中, 我校只 按照该考生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志愿按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十五、 录取需说明的其他事宜:
(一) 有下列情形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任一测试缺考的考生;
2、被认定有舞弊、代考行为的考生;
3、未按要求办理录取确认手续的考生。
(二) 如考生是二志愿填报我校被录取且到校办理了录取确认手续, 同时又被一 志愿学校录取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按上级单招文件规定同时录取按考生填报院 校志愿先后顺序处理的原则,取消我校录取资格,空出的计划不进行补录。
(三) 所有考生提供的身份证明及证书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 发现并核实,将取消其当年单独招生报考或录取资格。
(四) 根据学校规定,考生对分数有疑问的可申请查分。申请查分考生请于成绩 或名单公布 2 天内, 凭有效身份证向学校教务处提出查分书面申请, 经教务处同 意后,在监察处派人现场监察下由教务处负责核查,并于 1 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过期不再受理查分申请。
第七章 监督机制
一、单独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 程参与监督, 自觉接受上级领导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 接受监督”的原则, 做到报名条件公开, 选拔程序公开, 录取结果公开, 监督机 制公开。
纪检监察电话: 0731-22783813
二、 单独招生工作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会议讨论决定。 三、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教育部令 33 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 36 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对在单招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从严 查处。
第八章 附则
一、 本章程由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二、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 何费用。任何以“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 机构或个人, 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三、 学校对录取的退役军人考生采用全日制集中(全脱产)学习管理形式。
四、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单招录 取的考生不得转学。
五、 考生入校后,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公共外语为俄语, 其他专业公共外语统 一为英语。
六、 录取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 现代学徒制项目专业、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 业、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均不能转专业。
七、 录取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 现代学徒制项目专业、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 业、商务英语专业之外的考生在入校后, 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 必须按照教育部 和省教育厅有关政策及学校相关规定办理。
八、 具体工作日程安排:
九、专业咨询电话:
控制学院: 0731-22783850
制造学院:0731-22783846
电务学院: 0731-22783862
机辆学院: 0731-22783883
运管学院: 0731-22783870
十、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及信息发布渠道:
联系电话: 0731-22783963、22783888
传真: 0731-22436444
联系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田心路18号
邮编: 412001
学校官网: http://www.hnrpc.com
学校单独招生网: http://zs.hnrpc.com/zsxt-web/zzzs/hntd/index.do
学校微信公众平台账号: hnrpc12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