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A 类(普通) 根据不同类别考生(即普高应往届考生、职高对口应往届考生 两类) 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数,按照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分专业分类别按总成绩从高 到低排名录取。 其中职业技能测试中的笔试成绩低于 145 分,不予录取。
二、 B 类 (现代学徒制)根据不同类别考生(即普高应往届考生、职高对口应往 届考生两类) 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数,按照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分专业分类别按总成 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其中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 180 分,不予录取。
三、 C 类(高速铁路客运服务) 根据不同类别考生(即普高应往届考生、职高对 口应往届考生两类) 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数,按照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分专业分类别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其中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 380 分,不予录取。
四、 D 类(扶贫专项)根据招生计划数, 按照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按总成绩从高到 低排名录取。 其中职业技能测试中的笔试成绩低于 145 分,不予录取。
五、 E 类(特长)根据特长方向的不同类别考生(即普高应往届考生、职高对口 应往届考生两类) 的招生计划数,按照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分特长方向分类别按总 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其中艺术特长方向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 380 分,体育 特长方向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 380 分,均不予录取。
六、 F 类(竞赛获奖) 根据招生计划数, 按照考生第一专业志愿, 优先录取通过 资格审查的符合教育厅有关免试条件的考生, 剩余招生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到低 排名录取。 其中职业技能测试中的笔试成绩低于 145 分,不予录取。
七、 G 类(商务英语) 根据不同类别考生 (即普高应往届考生、职高对口应往届 考生两类) 的招生计划数,分类别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其中职业技能测 试成绩低于 260 分,不予录取。
八、 H 类(退役军人) 根据退役军人单招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按总 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其中职业技能测试中的笔试成绩低于 145 分,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