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871-67985728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根据教育部门下达指标确定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7.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8.非公费教育学生。 | 根据教育部门下达指标确定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3800元;二等28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7.非公费教育学生。 | 根据教育部门下达指标确定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师范生公费教育 | 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 |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 | 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中西部地区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在户籍地教育部门申请) | 根据教育部门下达指标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省政府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6000元 | 高校全日制本专科( 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 全省共奖励1000人 | |
省政府助学金 | 一次性奖励4000元 | 高校全日制本专科( 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全省共奖励3500人 | ||
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每生每年代偿金额本专科生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最高不超过12000元 | 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时或毕业后3年内自愿到云南25个边境县(市)和迪庆州3个县(市)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2000元,一学年不超过4000元 | 1.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突发急重病症; 2.父母亡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3.自然灾害影响到基本生活; 4.非个人原因致使财物遭受较大损失。 | 无限制 |
校内奖助 | 技能赛奖学金 | 60-10000元 | 技能赛获奖者 | 无限制 | |
培优奖学金 | 60-5000元 |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校园综治创安先进个人、校运会优秀集体及个人、文明班级、五四红旗团支部、文明宿舍、应征入伍,以及在学术科技创新、文化、文娱、体育、社会实践、自立自强逆境成才、见义勇为、志愿者活动、思想道德、新闻采编等方面获得荣誉。 | 无限制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300-350元; 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 |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 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约280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减免2000—6000元 | 1.孤儿、特困供养人员、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学生本人患大病或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 3.父母患大病、意外身体伤害事故、单亲、离异家庭且人均月收入低于生源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4.低保户或残疾人家庭且家庭经济困难。 | 无限制 | ||
助力成长资助 | 创新创业资助 | 服务型2000元/个; 商贸型3000元/个; 科技型5000元/个。 | 1.项目已获校产学研审核通过; 2.(1)(2)满足其一且为初始团队:(1)项目团队负责人为贫困生,且团队成员(除负责人外)四分之一以上为贫困生并不少于1人;(2)项目团队成员二分之一以上为贫困生。 | 无限制 | |
专升本(3+2)资助 | 1000元 |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已被本科高校正式录取。 | 无限制 | ||
专升本(自考)资助 | 每科100元,最多不超过1000元。 |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取得当科合格证书或当科成绩合格且能提供证明。 | 无限制 | ||
技能提升资助 | 每证200元 |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取得除教学计划和从业资格以外的技能证书; 3.技能证书需是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设立的项目所取得的证书。 | 无限制 | ||
公益活动资助 | 20-50元/生 | 1.项目已获校团委审核通过; 2.(1)(2)满足其一:(1)活动项目负责人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活动项目成员(除负责人外)四分之一以上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活动项目成员三分之一以上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无限制 | ||
社团会费资助 | 社团会费70% |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已正式成为学校社团成员。 | 无限制 | ||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 | 2000元/人 |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供养人员)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应届毕业生 | 无限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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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高校需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增加或删减资助项目,调整完善每个资助项目的具体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