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东科技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各专业招生人数,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公布为准:
招生计划
录取
根据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的要求,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等工作禁令,建立健全的过程透明、程序公正、管理规范、监督有效的录取工作机制。
1.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1)高职(专科)单独招生:按照招生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依据综合成绩不超出招生计划1:1.1的比例分别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校企合作办学类单独划线),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综合评价招生:依据综合成绩不超出招生计划1:1.1的比例分别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中外合作办学类、校企合作办学类单独划线),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2)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资格线上考生根据综合成绩分类别、分专业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专业录取考生名单。第一专业志愿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若专业志愿仍未录取满额时,从类别内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若考生填报志愿时不服从调剂,且所报专业均未达到该专业录取条件,则不予录取。总成绩相同时,单独招生考生以文化素质成绩择优录取,文化素质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择优录取;综合评价考生以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择优录取,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相同时,按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择优录取。
(3)退役士兵类考生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相关政策单独划线、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
(4)运动专长类考生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相关政策单独划线,按照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按照考生报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5)因生源不足未完成的专业计划,根据省教育厅规定,最终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
2.确定预录名单:根据录取原则提出预录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3.凡已被我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2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考生在参加我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考试时,要签订承诺书,承诺被录取后不再参加统考及录取。
4.按教育部规定,对于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统一考试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