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各专业招生人数,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公布为准:
招生计划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录取
学院严格遵守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录取的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八公开”“六不准”,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一)单独招生
1.普通类专业(不含空中乘务专业、产品艺术设计专业、退役军人专业):按照分专业招生计划数1:1比例,首先依据专业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如考生成绩未达到所报专业最低录取线且服从调剂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额满为止),专业调剂范围仅限于春季高考同一类别内进行(不包含空中乘务专业、退役军人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参与调剂录取。
以上录取过程中若出现同分情况,需依次比较下列成绩择优录取:比较顺序为专业技能测试总分、文化素质考试总分、语文、数学、英语。
2.空中乘务专业:按照计划数1:1比例,依据专业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不进行专业调剂)。
以上录取过程中若出现同分情况,需依次比较下列成绩择优录取:比较顺序为专业技能测试总分、文化素质考试总分(语文)。
3.产品艺术设计专业:按照计划数1:1比例,依据专业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不进行专业调剂)。
以上录取过程中若出现同分情况,需依次比较下列成绩择优录取:比较顺序为专业技能测试总分、文化素质考试总分(语文)。
4.退役军人专业:按照退役军人类分专业招生计划数1:1比例,依据专业志愿按职业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不进行专业调剂)。
以上录取过程中若出现同分情况,需依次比较下列成绩择优录取:比较顺序为文化素质评估、职业潜力评估。
(二)综合评价招生
1.普通类专业(不含产品艺术设计专业、校企合作专业):按照分专业招生计划数1:1比例,首先依据专业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单独招生拟录取名单;如考生成绩未达到所报专业最低录取线且服从调剂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额满为止),专业调剂范围不包含产品艺术设计专业、校企合作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参与调剂录取。
以上录取过程中若出现同分情况,需依次比较下列成绩择优录取:比较顺序为素质测试(笔试)总分、综合素质评价总分、语文(素质测试)、数学(素质测试)、英语(素质测试)。
2.产品艺术设计专业:按照招生计划数1:1比例,依据专业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分别确定拟录取名单(不进行专业调剂)。
以上录取过程中若出现同分情况,需依次比较下列成绩择优录取:比较顺序为素质测试总分(2022年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总分。
3.校企合作专业:按照招生计划数1:1比例,依据专业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不进行专业调剂)。
以上录取过程中若出现同分情况,需依次比较下列成绩择优录取:比较顺序为素质测试(笔试)总分、综合素质评价总分、语文(素质测试)、数学(素质测试)、英语(素质测试)。
第十六条 招生计划调整
涉及招生计划规模总数调整相关事宜,由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报请山东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分专业招生计划可在招生类别和专业间调剂使用,未完成的计划可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
第十七条 公示拟录取名单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结束后,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八条 各专业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十九条 除英语类专业以外其他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的外语测试科目以及后续在我校学习期间公共外语均为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