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树人大学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571-88297000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二年级(含)以上的学生。 2、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3、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不得有任何处分记录;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具体条件为:获得2019/2020学校特等或一等奖学金(含王家扬树人奖学金、冯茹尔奖学金)条件并兼获校级及以上荣誉(包括校级三好学生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奖、校级优秀团干部奖、校级优秀团员奖等),在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获得重大奖项的学生优先考虑。 4、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 | 20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不得有任何处分记录;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在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获得重大奖项的学生优先考虑。 5.在校期间学业优秀。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获得2019/2020学年校级奖学金;②获得2019/2020学年校级先进荣誉(包括校级三好学生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奖、校级优秀团干部奖、校级优秀团员奖等)称号。 6.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 | 约占大二大三在校生人数的2%,每年约370人,具体根据省里下达的名额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500元;二等27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非公费师范生 | 根据省里下达的名额,在校生7% (一等2%; 二等5%)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广西、贵州、甘肃、四川、云南、新疆学生每人补助路费1000元 | 广西、贵州、甘肃、四川、云南、新疆报到学生 | 补助295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缴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省政府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6000元 | 1、省政府奖学金奖励标准每人每学年6000元。 2、省政府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高校在校学生;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对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给予倾斜。具体条件为: ①学生综合评价成绩在本专业名列前茅; ②获得2019/2020学校特等或一等奖学金(含王家扬树人奖学金、冯茹尔奖学金)条件并兼获校级及以上荣誉(包括校级三好学生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奖、校级优秀团干部奖、校级优秀团员奖等); ③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获得重大奖项)可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省政府奖学金是国家奖学金的补充和延伸,同一学年内,获得省政府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也不可兼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 354人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爱心基金) | 一次性发放500-5000元,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评审确定金额 | 1.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突发急重病症; 2.父母亡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3.自然灾害影响到基本生活; 4.非个人原因致使财物遭受较大损失。 | 无限制 |
饭卡补助 | 300元/月 | 特别困难的学生 | 无限制 | ||
校内奖学金 | 综合奖学金 | 每年:特等5000元; 一等2000元;二等1200元;三等6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学习,在日常学习、生活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学生综合评价成绩优异,知识、能力、素质全面发展,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在班人数前35%者;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体育锻炼和学校的各项活动,体育课或体质测试70以上。 | 特等全校10人(一等4%,二等8%,三等10%)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按每小时15元计算,每周不得超过10小时 |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 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约480个岗位 | ||
注:各高校需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增加或删减资助项目,调整完善每个资助项目的具体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