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报考条件已经公布,以下是具体要求,供大家参考:
2023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公共管理(MPA,代码为125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试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考我校各专业的特别说明:
1、基础医学(1001):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的医学或相关专业均可报考,拟招生人数47人。
2、临床医学(1002):仅接收临床医学(五年制)全日制应(往)届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的学生报考。拟招生人数28人。
3、医学技术(1010):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的医学或相关专业均可报考,拟招生人数14人。
其中:医学遗传学和生殖生物学两个方向招录具有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医学检验技术专业背景。
4、临床医学(1051):仅接收临床医学(五年制)的全日制应(往)届本科毕业生并取得学士学位(不含专科起点本科或成人教育本科),不接收正在或已经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拟招生人数259人。
5、口腔医学(1052):仅接收口腔医学(五年制)的全日制应(往)届本科毕业生并取得学士学位(不含专科起点本科或成人教育本科),不接收正在或已经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拟招生人数27人。
6、公共卫生(1053):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的学生可报考。拟招生人数31人(含非全日制3人)。
7、护理(1054):护理学专业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的学生可报考。拟招生人数30人(含非全日制5人)。
8、药学(1055):药学及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的学生可报考,拟招生人数15人。
9、生物与医药(0860):生物与医药及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的学生可报考,拟招生人数6人。
10、应用心理(0454):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的学生可报考,拟招生人数6人。
11、公共管理(1252):拟招生人数6人(含非全日制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