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名称 | 浙江 | 江西 | 新疆 |
音乐学(师范) | 68 | 2 | |
视觉传达设计 | 51 | 19 | |
美术学(师范) | 35 | 7 | 3 |
产品设计 | 51 | 14 |
艺术类录取规则:
学校采用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对文化成绩和专业省统考成绩均上线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省统考成绩、高考总分、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低排序依次择优录取。综合分成绩(满分为750分)具体折算方法:
①浙江省
综合分成绩=高考总分(文化总分+政策加分)×50%+专业省统考成绩(折算成100分)×7.5×50%。
②浙江省外
单独设定艺术类考生投档分计算方法的生源省份,按照所在省统一的综合分折算规则并录取。
未设定计算办法的生源省份,则采用浙江省艺术类综合分计算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