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视觉传达设计2、产品设计2
山西省:视觉传达设计4、产品设计2
广西省(美术文):数字媒体艺术2、产品设计3、视觉传达设计2、环境设计3
贵州省:数字媒体艺术5、产品设计6、视觉传达设计6、环境设计6
甘肃省:产品设计3、环境设计3
江苏省(美术-历史类):环境设计41、产品设计46、视觉传达设计41、数字媒体艺术53
江苏省(美术-物理类):环境设计5、视觉传达设计5
录取规则:
艺术(美术)类专业的专业成绩,我校均采用考生所在省(市)艺术(美术)统(联)考成绩,不另行组织校考。
江苏省对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综合总分排序,统一划定分数线。
外省考生,按生源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设定的艺术(美术)类考生的投档分计算方式执行。
考生进档后,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专业志愿,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按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