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50
河北:35
天津:29
山西:6
内蒙古:25
辽宁:15
黑龙江:20
上海:15
江苏:20
浙江:20
江西:4
山东:5
河南:42
湖南:15
海南:10
重庆:5
贵州:14
宁夏:15
新疆:15
注:我校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动画专业学费均为56600元/学年,住宿费4200元/学年,费用以各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发布为准,退费事宜详见招生网。
录取原则:
1、 考生须按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本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线。
2、 对于艺术类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录取,学校负责审核录取。
3、 对于艺术类专业实行传统志愿投档的省份,我校以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 在江西、天津,我校的校考专业(数字媒体艺术)录取原则为文化课须达到当地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线,按照校考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当计划未完成时,认可其他本科高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的校考合格成绩。
5、 在内蒙古,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为专业志愿清,美术统考过线,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6、 对于文理分投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时分别按照文理分省计划录取;对于文理兼投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时文理不再分别录取。
7、 我校对有政策加分的考生,按加分后成绩调档,并按加分后成绩分配专业。
8、 录取过程遇到综合分或专业分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者;若文化课成绩再相同时,则按照外语成绩高者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