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名称 | 区内合计 |
播音与主持艺术(使用内蒙古艺术学院校级联考成绩) | 30 |
播音与主持艺术(使用内蒙古大学校级联考成绩) | 20 |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美术类绘画、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本科专业,考生参加自治区美术类统考且成绩达到本科合格标准,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自治区相应艺术类别最低控制分数线,各专业录取时按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
(2)其他艺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专业,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关于将内蒙古艺术学院其他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作为2022年全区其他艺术类专业联考成绩的公告》,考生参加内蒙古艺术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且成绩达到本科合格标准,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自治区相应艺术类别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按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美术类、其他艺术类专业,若考生文化课成绩排序相同时,按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理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