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 | 专业 | 计划 | 科类 | 批次 | 学制 | 选考科目 | 备注 |
天津 | 设计学类 | 50 | 艺术(不分文理) | 艺术类本科统考A(美 | 四年 | 不提科目要求 | 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 |
安徽 | 设计学类 | 30 | 艺术(不分文理) | 艺术第二批(统考本科 | 四年 | 不提科目要求 | 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 |
河北 | 设计学类 | 25 | 艺术(不分科目类) | 本科提前批B段 | 四年 | 不提科目要求 | 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 |
山西 | 设计学类 | 10 | 艺术(不分文理) | 本二批A | 四年 | 不提科目要求 | 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 |
辽宁 | 设计学类 | 10 | 艺术(历史类) | 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 | 四年 | 不提科目要求 | 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 |
黑龙江 | 设计学类 | 10 | 艺术(文) | 艺术本科批A段美术与 | 四年 | 不提科目要求 | 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 |
江苏 | 设计学类 | 20 | 艺术(历史类) | 艺术类提前本科2小批 | 四年 | 不提科目要求 | 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 |
浙江 | 设计学类 | 10 | 艺术(不分文理) | 艺术类第二批 | 四年 | 不提科目要求 | 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 |
江西 | 设计学类 | 10 | 艺术(不分文理) | 艺术类本科 | 四年 | 不提科目要求 | 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 |
山东 | 设计学类 | 13 | 艺术(不分文理) | 艺术类本科批统考 | 四年 | 不提科目要求 | 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 |
河南 | 设计学类 | 20 | 艺术(文) | 艺术本科A段 | 四年 | 不提科目要求 | 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90分 |
湖北 | 设计学类 | 17 | 艺术(不分文理) | 艺术本科B | 四年 | 不提科目要求 | 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 |
重庆 | 设计学类 | 10 | 艺术(不分科目类) | 艺术本科批A段 | 四年 | 不提科目要求 | 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 |
四川 | 设计学类 | 10 | 艺术(不分文理) | 艺术本科一批 | 四年 | 不提科目要求 | 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 |
云南 | 设计学类 | 10 | 艺术(不分文理) | 二本及预科 | 四年 | 不提科目要求 | 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 |
甘肃 | 设计学类 | 10 | 艺术(不分文理) | 艺术体育类本科一批U | 四年 | 不提科目要求 | 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 |
1.省级统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报考资格,同时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投档分数线及以上。
2.根据分省招生计划,我校按考生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省级统考成绩较高的考生。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省份,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以考生所在地教育招生主管机构或我校设定的投档原则为准;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省份,按我校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 = 高考文化课成绩 + 省级专业统考成绩。
3.按照规定,学校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的录取审批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新生按照我校录取通知书要求报到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