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 | 科类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江苏 | 历史类 | 环境设计 | 34 |
视觉传达设计 | 4 | ||
物理类 | 环境设计 | 8 | |
视觉传达设计 | 4 | ||
河南 | 艺术文 | 环境设计 | 4 |
视觉传达设计 | 4 | ||
艺术理 | 环境设计 | 3 | |
视觉传达设计 | 3 | ||
河北 | 艺术不分文理 | 环境设计 | 5 |
视觉传达设计 | 5 | ||
山东 | 艺术不分文理 | 环境设计 | 6 |
视觉传达设计 | 4 | ||
山西 | 艺术不分文理 | 环境设计 | 4 |
视觉传达设计 | 4 | ||
安徽 | 艺术不分文理 | 环境设计 | 4 |
视觉传达设计 | 4 |
艺术类录取办法:
1. 学院开设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两个艺术类专业,2022年面向江苏省、河北省、山东省、山西省、安徽省、河南省招生。
2. 考生需参加所在省招生部门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要达到所在省招生部门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有明确的投档分折算方法,则按其规则投档录取;若没有明确的投档分折算方法,则按(高考文化分*0.6+省统考专业分*0.4)折算后的综合成绩投档录取。
3. 进档考生按其所在省份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照“专业清”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投档分相同时按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相加后的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高考文化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