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名称 | 招生科类 | 录取批次 | 最高分 | 最低分 | 平均分 | 位次 |
音乐学 | 艺术类 | 艺术类平行志愿(音乐) | 256.39 | 235.41 | 237.9 | 155-832 |
音乐学(少数民族特色) | 艺术类 | 艺术类平行志愿(音乐) | 228.61 | 202.79 | 216.5 | 120-308 |
环境设计 | 艺术类 | 艺术类平行志愿(美术) | 255.33 | 242.66 | 244.8 | 496-1593 |
艺术管理 | 艺术类 | 艺术类平行志愿(音乐) | 230.41 | 217.21 | 222.6 | 1128-2248 |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考生须获得艺术类(非师范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合格。
(2)音乐学、音乐学(少数民族特色)、舞蹈学、环境设计专业考生取得专业统考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一般本科艺术类(非师范类)最低录取投档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较高的考生。
(3)音乐学和舞蹈学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55CM以上,男生身高165CM以上,如进档考生身高未达到要求,学校将进行退档处理。
(4)艺术管理专业考生需取得音乐专业统考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普通本科二批次提档线的90%(含90%),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如进档考生文化课成绩未达到当地普通本科二批次提档线的90%(含90%),学校将进行退档处理。进档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若专业总成绩仍然相同时,优先英语成绩较高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