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数是指一个大于1的自然数,除了1和自身以外,不再有其他的因数。质数又称为素数。合数是指在自然数中除了能被1和自身整除外,还可以被其他数(0除外)整除的数。“0”和“1”既不属于质数也不属于合数。除了2之外,所有的偶数都是合数。
一、质数性质
1、质数p的约数只有两个:1和p。
2、初等数学基本定理:任一大于1的自然数,要么本身是质数,要么可以分解为几个质数之积,且这种分解是唯一的。
3、质数的个数是无限的。
4、质数的个数公式π(n)是不减函数。
5、若n为正整数,在n到(n+1)之间至少有一个质数。
二、合数性质
1、所有大于2的偶数都是合数。
2、所有大于5的奇数中,个位为5的都是合数。
3、除0以外,所有个位为0的自然数都是合数。
4、所有个位为4,6,8的自然数都是合数。
5、最小的(偶)合数为4,最小的奇合数为9。
6、每一个合数都可以以唯一形式被写成质数的乘积,即分解质因数。
质数与合数的联系:除了2之外,所有的偶数都是合数。反之,除了2之外,所有的素数都是奇数。但是奇数包括了合数和素数。合数根和素数根的概念就是用来区分任何一个大于9的奇数属于合数还是素数。任何一个奇数都可以表示为2n+1(n是非0的自然数)。我们将n命名为数根。当2n+1属于合数时,我们称之为合数根;反之,当2n+1是素数时,我们称之为素数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