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考核时间是什么时候?考试方式是什么?更三高考为2023年高考生整理了“【2023参考】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2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校考安排”相关信息内容,供2023年高考考生及家长参考。
2022年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考核安排(2023参考)
根据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招生信息网发布信息可知:2023年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考核安排暂未发布,考生可参考更三高考根据2022年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整理的2023年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校考安排相关信息,具体内容如下:
官网原文:
选拔程序
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并根据书面评审成绩(书面评审成绩为考生的高中学考折算成绩,折算标准为:A等计10分,B等计8分,C等计5分,D等不计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的A等计15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从高分到低分分专业确定获得我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原则上按不超过分专业招生计划数8倍的比例,最后一名同分考生一并入围,如相应专业报名人数不足招生专业计划数的8倍则全部考生入围综合素质测试环节。
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学习潜质,以面试为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需加试英语口语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按照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不超过专业招生计划数7倍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最后一名同分均入围原则),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网查询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学校202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网上报名与材料上传:3月1日上午9:00至3月21日下午17:00(考生须在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所有申报材料);
2.书面评审:3月23日至3月30日;
3.书面评审结果查询、网上缴费:3月31日至4月8日;
4.综合素质测试通知书(准考证)打印:4月11日至4月16日;
5.综合素质测试:4月17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6.入围名单公布及综合素质测试结果查询:4月20日起。
2022年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点击查看: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2年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3年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校考安排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考信息将会在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招生信息网发布,考生可通过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招生信息网获知最新综合评价报考信息。此外更三高考将同步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招生信息网实时更新2023年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考相关信息,考生可收藏关注:2023年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报考资讯汇总,即可获知更多院校综合评价招生报考信息。
综合评价一般招生条件?
综合近年来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政策来看,综合评价招生条件主要分为3大类:
1、综合成绩优秀。如南京师范大学要求高二,高三年级3个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排名均位于所在中学同年级同科类学生中的前10%。
2、学科特长突出。在理科竞赛、文科赛事、科创赛事、文艺体育等赛事中获得突出成就的考生。
3、思想品德优秀。省优秀、省三好、省优干荣誉等。这种一般存在于江苏和浙江省属院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