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是以综合素质为主,综合考量考生高考成绩、高校考核结论、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校自身培养特色要求等五个维度的内容,对高考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考生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2023年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考核时间是什么时候?更三高考整理了“2023参考|2022年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校考考核时间”相关信息,供参考!
一、2023年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考核时间
截至今日,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3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考核时间暂未发布,想第一时间获知2023年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考相关信息的考生可收藏关注:2023年高考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汇总专题。
二、2022年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考核时间
选拔程序
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并根据书面评审成绩(书面评审成绩为考生的高中学考折算成绩,折算标准为:A等计10分,B等计8分,C等计5分,D等不计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的A等计15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从高分到低分分专业确定获得我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原则上按不超过分专业招生计划数8倍的比例,最后一名同分考生一并入围,如相应专业报名人数不足招生专业计划数的8倍则全部考生入围综合素质测试环节。
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学习潜质,以面试为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需加试英语口语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按照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不超过专业招生计划数7倍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最后一名同分均入围原则),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网查询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学校202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网上报名与材料上传:3月1日上午9:00至3月21日下午17:00(考生须在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所有申报材料);
2.书面评审:3月23日至3月30日;
3.书面评审结果查询、网上缴费:3月31日至4月8日;
4.综合素质测试通知书(准考证)打印:4月11日至4月16日;
5.综合素质测试:4月17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6.入围名单公布及综合素质测试结果查询:4月20日起。
三、2022年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更三高考在本页面为2023年高考考生整理了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2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相关信息内容,希望对2023年考生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点击查看完整内容: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2年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四、综合评价招生是什么意思?
综合评价招生是新高考改革背景下,高校特殊招生的重要途径之一。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是把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高校的自测评估成绩、高考成绩按照一定比例(通常为1:3:6)折算成综合分,最后按照综合分择优录取的方式。一般来说,高校的综合招生计划数不超过学校本科一批招生计划总数的5%。整体来看,综合评价招生时高考改革逐步推动后兴起的新型招生录取模式,是对现行统一招生录取的一种重要补充,更加关注高校自身培养特色和考生的全面素质发展。综合评价招生虽然是从2022年才考试实施的,但随着北大、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等一批高校的录取加入,高校阵容正在不断壮大,这给了考生更多的机会进入心仪的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