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职业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学院高职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发布

一、总则

(一)进一步加强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范化管理,切实维护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平性,确保学院高职教育单独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二)为更好地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2023年高职单招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三)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3年普通高等学院高职教育单独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阿坝职业学院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公办高职专科

(三)办学地址:

茂县校区(茂县凤仪镇凤仪大道南段248号)

马尔康校区(马尔康市马尔康镇达萨街762号)

三、组织保障

学校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强化招考行为规范,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我院2023年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在学校招生委员会领导下进行。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四、报考条件

已参加2023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的考生,同时,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心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3.报考藏药学专业的考生需有藏文基础。

五、报名办法

2023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填报学校志愿)

2023年3月1日9:00至7日12:0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sceea.cn),按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填报阿坝职业学院为单招学校志愿,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提交。逾期不再补报,如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学校确认(填报专业志愿)

考生应于2023年3月10日9:00至13日12:00,登录我院网站(http://www.abvc.edu.cn)上的单独招生报名系统填报1个专业志愿(不设调剂志愿)并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后在报名系统内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人。否则,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考试。

(三)资格审核

1.考生的基础信息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2.批准名单将在我院招生就业网上公布。只有公布名单的考生才能参加考试。

六、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七、考试

(一)考试时间

1.文化素质考试笔试时间为2023年3月25日9:00-11:30。

2.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时间2023年3月25日14:00-18:00。

(二)考试地点

阿坝职业学院茂县校区(阿坝州茂县凤仪镇凤仪大道248号)

(三)考试内容

文化素质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满分200分。

1.普高类考生:文化素质考试+职业能力适应性测试。

职业能力适应性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身心、思想道德、文化社交、学习创新和职业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考试方式为笔试。

普高考生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试方式均为文化素质考试+专业技能综合测试,专业技能综合测试采用现场专业水平测试方式进行,考生在学院官网获取测试大纲。

2.中职类考生:文化素质考试+专业技能综合测试。

专业技能综合测试的内容和方式参照以《四川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职业技能考试大纲(2021年版)》执行。

中职考生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试方式均为文化素质考试+专业技能综合测试,专业技能综合测试采用现场专业水平测试方式进行,考生在学院官网获取测试大纲。

所有考生应认真配合学校的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八、录取

(一)划线

我院结合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根据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原始总分,分普高类、中职类、艺术类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报考总人数的90%。

(二)录取

1.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普高类按照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能力适应性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按专业择优录取;中职类按照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专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按专业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按照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专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按专业择优录取。单独招生考试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

2.录取过程中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未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院不予录取。

3.在类别计划及专业计划不平衡时,经学院招生委员会研究后,学院可根据填报人数调整类别计划及分专业计划。

(三)免试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教育厅核实资格、我院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我院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2023年3月25日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的考生应正常参加报考院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四)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于4月1日—4月5日在我院网站公示,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在公示期内持本人身份证到学校向招生就业办公室提出申请,期满不再受理。未办理本次放弃录取资格手续的考生视为同意我院录取意见;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不再替补录取。

考生被我院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经我院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上的规定时间内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考生,取消其被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及学籍。

十、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所有课程,获得毕业要求的学分,由学校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三)高职单招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本章程由阿坝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院高职单招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招生就业办公室

咨询电话:0837--7427650

监督电话:0837--8873386

学院网址:https://www.abvc.edu.cn/

来源:网络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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