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为确保我校2023年高职教育单独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3〕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3年高职单招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基本情况
(一)学校全称: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公办高职专科
(三)学制:3年
(四)在川招生代码:5146
(五)学校主管部门:四川省教育厅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
(六)学历证书: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所有课程,获得毕业要求的学分,由学校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七)办学地点:四川省绵阳市教育园区教育中路1号(南校区)、2号(北校区)
(八)学校网址:www.scctcm.edu.cn
(九)联系电话:0816-2380123(校办),0816-2394744(招生就业处)
三、组织保障
(一)我校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强化招考行为规范,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二)我校2023年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凡属单独招生考试、录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三)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四、报考条件与报考类别
(一)报考条件
1.已参加2023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且符合学校招生条件的考生。
2.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根据医药卫生类专业的特点,凡有色弱、色盲等色觉检查异常者,除“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外,其他专业将不予录取。
(二)报考类别
1.普高类:高中文科和理科毕业生。
2.中职类:中职医药卫生类专业毕业生。
五、报名办法
2023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进行。
(一)网上报名。考生应于2023年3月1日9:00至7日12:00之间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sceea.cn),按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选择1个学校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请认真阅读学校的招生章程,凡是将本校填报为志愿学校并提交确认者,视为已经阅读、理解和接受学校招生章程的内容和规定。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考生可以修改学校志愿。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填报的学校志愿。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错误填报结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学校确认。考生应于2023年3月10日9:00至13日12:00之间,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scctcm.edu.cn),按系统提示完成个人信息确认、填报专业志愿、缴纳考试费等环节。所有考生最多可以填报三个专业志愿,同时填写是否同意专业调剂。考生根据页面提示缴纳130元报名考试费后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高职单招报名表》,考生本人及家长在报名表的相应位置签署意见。凡是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专业志愿填报和缴费者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
六、资格审查
学校将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现场审核,资格审核合格后由学校发放《准考证》。
(一)考生资格审核的时间
3月24日9:00-17:00
(二)考生资格审核的地点
四川省绵阳市教育园区教育中路1号(南校区)
(三)考生资格审核须提交的材料
1.考生和家长签署意见的《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高职单招报名表》。
2.考生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包含有色觉检查项目结论的体检表原件。
(四)免试录取考生资格审核
1.申请免试录取考生的基本条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1)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职应届毕业生。
(2)在校期间参加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
(3)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4)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2.免试录取考生的资格审核 除了需要提交《2023年高职单招报名表》、考生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包含有色觉检查项目结论的体检表原件外,需要提交《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见附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未在3月24日17:00前提交免试录取申请材料者,视为放弃免试录取申请。免试资格经学校初审、公示后报省教育厅核实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才能由学校正式免试录取。
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需要完成网上报名所要求的两个步骤,同时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考生也必须按学校公布的考试安排参加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
所有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向学校提供相关材料,如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报考高职单招资格的,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取消。
七、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八、考试
(一)考试类型
1.普高类考生: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2.中职类考生:文化考试+职业技能测试。
(二)考试内容
1.普高类考生的考试内容
(1)文化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每科卷面成绩为100分,共计300分。三科同堂分卷。试题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学校组织考试及评卷工作。
(2)综合素质测试:由学校自主命题并实施,采用笔试测评方式进行,成绩总分为200分。主要考核范围有:通识知识(包括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0分、生理卫生基础50分、新冠感染防控知识30分、思想道德与法治20分、时事20分,职业认知(包括学校情况、招生章程、专业介绍、行业了解)20分。主要考查考生的个人素养、专业潜质、职业倾向、思辨能力等综合素质。共100个选择题,考试时间为90分钟。
2.中职类考生的考试内容
(1)文化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每科卷面成绩为100分,共计300分。三科同堂分卷。试题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学校组织考试及评卷工作。
(2)职业技能测试:由学校自主命题并实施,测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总分为200分。主要考核范围有:职业认知(包括学校情况、招生章程、专业介绍、行业了解)20分、《解剖学》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100分、《生理学》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80分。共100个选择题,考试时间为90分钟。
《解剖学》《生理学》《生理卫生》的考试大纲将在本章程审批通过后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另行公布。
(三)考试时间
1.文化考试笔试时间:3月25日9:00-11:30。
2.综合素质或职业技能测试时间:3月25日13:30-15:00。
(四)考试地点
四川省绵阳市教育园区教育中路1号(南校区)、2号(北校区)。考生考试的具体校区和考室以准考证上显示信息为准。
(五)成绩组成
1.普高类考生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总分为500分。
2.中职类考生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为500分。
所有类别考生均无加分优待。
九、录取
我校采用先以考生类别分别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再对上线考生按其总成绩在所属考生类别中的排位依次录取报考专业的模式进行预录取。
(一)按考生类别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我校结合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中职类根据考生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的原始总分划定该类别考生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招生计划内,各类别考生的录取率不超过该类别实际参考人数的90%。
划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遇同分情况时:普高类考生则依据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比较,若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相同,则分别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录取高分者;中职类考生则依据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进行比较,若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考试中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录取高分者。
未参加文化考试或综合素质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以及文化考试或综合素质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为零分者,学校将不予录取。
(二)各类别考生的录取规则
1.免试录取考生的预录取 具备免试录取基本条件(见本章程第六条相关内容)并提交免试录取申请的考生,经学校初审后报省教育厅复审,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招生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给予免试录取。
2.普高类考生的预录取 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对进入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本类别考生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逐一对考生进行专业录取。当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可以满足(该专业录取计划数未满额)时,录取其第一志愿,如不能满足(该专业录取计划数已经录取满额)时,参看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如考生所填的三个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凡服从专业调剂者,将在各专业预录取结束后再调剂录取至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中;凡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将不予录取。
3.中职类考生的预录取同“普高类考生的预录取”规则。
因各类别报考生源不足或上线考生中因拒绝专业调剂而未被录取所产生的招生计划缺额,不递补录取,未完成的录取计划将转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中。
(三)考试成绩的公布和预录取名单的公示
1.考试成绩的公布 学校将于3月28日16:00前在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成绩供考生查询。对成绩有疑问的考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教务处提出成绩查询申请。
2.招生就业处根据本章程相关要求提出预录取名单(含免试录取考生),经学校招生录取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于3月31日至4月4日在学校招生网站公示预录取相关信息并接受社会监督,考生可按公示页面提示查询本人的预录取结果。预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资格,考生本人应在4月4日17:00前持准考证和身份证的原件、考生及家长签字的《放弃预录取申请》原件到学校招生就业处办理放弃预录取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放弃预录取手续的考生视为同意学校录取意见。4月6日12:00前预录取名单报省考试院审核确认后办理正式录取手续,正式录取考生不再具有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高职考试的资格。因考生放弃预录取资格而产生的缺额,不递补录取。
十、时间安排
十一、新生注册和复查
经学校高职单招正式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报到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其入学资格和体检报告进行复查(体检报告以高考体检结论为准),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考生,将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二、其他事宜
(一)所有考生应认真配合上级部门以及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二)考生来校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三)高职单招正式录取的新生与普通高考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四)高职单招正式录取的新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
(五)新生入学后不能转校,第一学期内不能转专业。学校在第一学期期末发布通知给予新生一次在本招生类别内的申请转专业的机会,但必须符合学校当年转专业的相关规定和通知要求。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中体检结论有色觉检查异常的学生不能申请转入到医药卫生类专业中。
(六)考生的报名资格和基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七)除本章程公布的130元报名考试费外,学校高职单招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八)考生填报学校、选择报考专业、缴费、报名表打印等流程均在网上完成。学校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现场报名。
(九)学校未委托任何机构、中介组织开展高职单招的相关工作,也未以任何形式举办与高职单招考试相关的辅导班、补习班。
(十)高职单招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十一)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二)学校的高职单招工作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1.招生就业处地址:学校南校区综合楼106室
2.教务处地址:学校南校区综合楼109室
3.招生咨询电话:0816-2394744
4.成绩复查咨询电话:0816-2666701
5.学校高职单招监督电话:0816-2385109
6.学校官方网站:www.scctcm.edu.cn
7.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scctcm.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