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东省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一、学院简介
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坐落在塔里木河源头、红色军垦之城、兵团南疆中心城市——阿拉尔市,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成立的综合类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占地面积1069亩,规划总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风景秀丽,教学楼、实训基地、图书馆、练功厅、多媒体教室、网络微机教室、语音室、运动场、学生公寓、学生餐厅等教学与生活设施齐全。
学校设置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现代纺织技术、电子商务、工程造价、大数据与会计、数字媒体技术、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学前教育、纺织品设计、建筑工程技术、旅游管理、护理、空中乘务、通用航空器维修、工业机器人技术、纺织检验与贸易、智能物流技术、康复治疗技术、艺术教育、无人机应用技术共21个专业。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2023年学院在山东设置招生专业及方向9个,计划100人,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如下。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计划数 |
1 | 440301 | 建筑工程技术 | 3年 | 12 |
2 | 440501 | 工程造价 | 3年 | 10 |
3 | 480401 | 现代纺织技术 | 3年 | 12 |
4 | 480406 | 纺织品设计 | 3年 | 12 |
5 | 500405 | 空中乘务 | 3年 | 10 |
6 | 500412 | 通用航空器维修 | 3年 | 12 |
7 | 520201 | 护理 | 3年 | 10 |
8 | 530302 | 大数据与会计 | 3年 | 12 |
9 | 540101 | 旅游管理 | 3年 | 10 |
三、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已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缴纳过报名费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生及同等学力者。
(二)考试报名
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我院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招生。
1.报考方式:考生于2023年2月26日9时至3月13日9时登录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s://网址未加载/),点击“招生报名”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填报过程中需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我校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和更改。
2.准考证网上打印时间:
(1)网址:https://网址未加载/
(2)打印准考证时间:3月14日9时—3月15日18时。
四、考试方式
所有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采取“文化测试+专业技能”的方式进行(包括应届高中毕业生、应届中职毕业生和同等学力考生)。
(一)文化测试。凡报考我院的考生将统一参加由我院组织的线上文化测试,满分为300分,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测试时间2023年3月16日。具体测试时间、内容和要求在我院官网另行通知。
(二)专业技能。专业技能采取线上面试的方式,我院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工作要求确定本校线上面试的内容、标准、形式与办法,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与职业潜质,线上面试满分200分。线上面试时间为2023年3月17日—3月19日,具体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和赋分标准在我院官网另行通知。
五、录取
(一)录取原则
我院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者优先录取线上面试分高者)。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由招生院校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由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与线上面试成绩构成。
(二)公示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考生名单将于3月22日-3月26日在我院官方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在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与放弃录取申请书,发送至邮箱tzyzjc@126.com。拟录取名单在我院网站进行公示后,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查并办理录取手续。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的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包括体育专业测试)及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六、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一)收费标准:学费3300元/年/生,住宿费600元/年/生(6人间)、800元/年/生(4人间)。
(二)考生被我院录取后,经本人主动申请签订兵团就业协议的,可享以下优惠政策:
1.生活补助三年合计6000元;
2.全额免除学费;
3.教材费和交通补助三年合计3500元。
(三)根据国家、地方的相关政策,并结合学院实际,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奖学金、校级助学金。
(四)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院开辟了“绿色通道”,学生可根据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申请“国家助学金”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
七、新生入学与复查
(一)学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2.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3.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4.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二)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保留入学资格。复查的程序和办法,由学校规定。
(四)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八、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的专科(高职)学历证书。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九、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热线:0997—8662266,8662277。
各专业联系方式: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 | 18999666138(张老师) |
工程造价专业 | 17709977032(李老师) |
现代纺织技术专业 | 18799524661(杨老师) |
纺织品设计专业 | 16609072083(蒲老师) |
空中乘务专业 | 18963885556(王老师) |
通用航空器维修专业 | 15835886056(李老师) |
护理专业 | 18799906802(陈老师) |
大数据与会计专业 | 17690615267(夏老师) |
旅游管理专业 | 15199600584(李老师) |
联系地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青松路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
邮政编码:843300。
电子邮箱:344066660@qq.com。
QQ咨询群:218110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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