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2023年2月我院组织单独招生及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对于在报名过程中未报考我院或重复缴费的考生,已缴纳的考试报名费将由学院对账结算后统一进行退费处理。现将退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2023年3月2日-3月7日下午15时,逾期不再接受申请,按自愿放弃处理。
二、受理范围报名参加2023年单独招生及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中:1.未报考青岛工程职业学院单招综评,但向我院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考生;2.重复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考生;3.免试考生,退还考试费40元。(免试考生共7人,名单已在学院招生官网公示)
三、受理方式申请退费的考生,请按照附件《2023年单招综评退费申请表》中的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发送至学院指定邮箱:zsjy@qdec.edu.cn,经学院对账核实后,可办理退费。
四、退费说明
(一)经核准符合退费要求的考生,其费用将在3月7日后7个工作日内按照申请表中的银行卡信息退回,请考生们提交申请后耐心等待。
(二)请考生们务必如实、准确提报申请材料,学院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比对,如因个人信息提供不完整或错误造成退费延迟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逾期未提交退费申请的,学院将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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