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理、工、文、经、管、法、艺术、教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重点建设高校。学校具有本科、硕士、博士完整的教育培养体系,拥有省重点建设高校优势特色学科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5个,并可授予专业学位类别17种,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的高校之一。
为选拔高水平体育人才,进一步发展我校竞技体育运动,繁荣校园体育文化,推进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2023年浙江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一、招生项目与计划
(一)招生项目:田径、女子篮球、男子足球。
(二)招生计划:总数不超过44人,其中田径不超过28人,女子篮球不超过5人,男子足球不超过11人。
1.田径
类型 | 短跨类 | 中跑类 | 跳跃类 | 投掷类 | 全能类 | 小计 | ||
男女100、200、400、400米栏、男子110栏、女子100栏 | 男子800 | 女子800 | 男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 | 男女铅球、标枪、铁饼 | 男子全能 | 女子全能 | ||
A类 | 0-1 | 0 | 0 | 0-1 | 0 | 0-1 | 0 | 0-3 |
B类 | 0-3 | 0-2 | 0 | 0-2 | 0 | 0 | 0-7 | |
C类 | 0-5 | 0-4 | 0-4 | 0-3 | 0-2 | 0-18 |
2.女子篮球
类型 | 场上位置 | 小计 | ||||
1号位 (组织后卫) | 2号位(得分后卫) | 3号位(小前锋) | 4号位(大前锋) | 5号位(中锋) | ||
A类 | 0-3 | 0-3 | ||||
B类 | 0-1 | 0-1 | ||||
C类 | 0-1 | 0-1 |
3.男子足球
类型 | 场上位置 | 小计 | |||
守门员 | 前锋 | 前卫 | 后卫 | ||
A类 | 0-1 | 0-1 | 0 | 0 | 0-2 |
B类 | 0 | 0 | 0-2 | 0-3 | 0-5 |
C类 | 0 | 0-1 | 0-3 | 0 | 0-4 |
说明:根据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实际需求以及各项目考生报名情况,招生计划可做适当调整,择优录取;田径同一小项录取不超过3人。
(三)招生范围:面向全国(宁夏、港澳台除外)招生。
二、报名条件
(一)符合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高中毕业或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且具备以下条件者均可申请:
1.田径及女子篮球考生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男子足球考生须满足下列条件:
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近三年在全国或国际足球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近三年在省级足球项目比赛中获得前二名的主力队员。
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在全国或国际足球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高中阶段在省级足球项目比赛中获得前三名的主力队员。
足球赛事认定:
(1)国家级足球比赛认可赛事:
中学生体育协会或全国校园足球办公室举办的全国中学生足球锦标赛、全国中学生足球协会杯高中阶段比赛、全国校园足球高中组总营比赛、全国学生运动会足球比赛“中学生男子组”、全国青少年男子足球超级联赛、全国足球U系列青少年联赛。
(2)省级足球比赛认可赛事:
省级运动会足球项目、省级中学生足球联赛,省级中学生足球锦标赛。
(二)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考生所持有的运动员等级证书项目应与报考的高水平运动项目一致。
(三)报名限制
女子篮球:不接受在国家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注册过以及参加过限制性赛事﹝包括中国女子篮球联赛、全国女篮青年联赛、全国(U19/21)青年篮球联赛、中国女子篮球青年联赛、全国篮球青年锦标赛、全国女子篮球俱乐部青年联赛﹞的运动员报名。
男子足球:考生所获等级证书限11人制足球。不接受在中国足球协会注册过以及参加过(包括报名)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中国足球协会甲、乙级联赛的运动员(含各联赛预备队及增补运动员)报名。
三、报名时间与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3月1日9:00至2023年3月15日16:00
(二)报名方式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平台(http://gsp.zstu.edu.cn)进入高水平运动队报名系统,按照报名系统的要求和流程如实填写报名申请信息,并上传相关报名材料完成报名。(报名操作说明详见附件1,因上传的申请材料不完整、不清晰而影响材料审核,责任自负。逾期未完成报名或未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者视为无效报名。)
材料按照报名系统规定的要求以图片格式上传,具体包括:
1.《浙江理工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报名平台自动生成,下载打印后,考生本人及监护人签字,中学校长(负责人)签字,加盖学校公章﹞。
2.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均需要,无身份证者使用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
3.高考报名表(有当地招办公章或学校公章)。
4.所在中学提供的高中学历证明或高中毕业证书(须经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具有高中毕业同等学力的考生,须提供与高中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证明材料)。
5.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名测试项目一致)。
6.已获得且符合报名条件的比赛秩序册、比赛成绩册或获奖证书(提供符合报名要求的一次比赛相关材料即可;比赛秩序册、比赛成绩册或获奖证书必须为同一比赛,且二者缺一即视为报名无效;请在材料中将本人名字圈出;如秩序册、成绩册原件过厚,可上传封面、目录和有本人信息的相关页面,但现场报到时必须提供整册原件。)。
7.集体项目需提供上场主力证明(附件3)。
8.个人诚信承诺书(含反兴奋剂承诺)(附件4,下载后如实填写,并签名)。
(三)初审
根据我校招生报名条件及要求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对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初审合格准予参加现场报名确认及我校专项测试的名单可在报名网上查询。
四、专项测试及相关事项
1.专项测试
女子篮球项目须参加我校专项测试。该项目有省统测的须省统测成绩合格,测试费为160元/人;
田径项目和男子足球项目考生以全国统测成绩为依据,我校不再组织体育专项测试。考生于规定时间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系统”进行注册报名,参加专项测试(具体注册报名、测试时间和地点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公布的为准)。
2.现场确认报到时间:初审合格、有意向报考我校的考生,足球、田径考生须由本人携带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到我校确认报到(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接受反兴奋剂宣教、当场签订相关承诺书、上交所有报名材料、带原件以进行现场确认与查验,逾期不予受理。未到现场确认者视为放弃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篮球考生进行专项校测时完成以上事项。
3.交验材料:身份证、学历证明(毕业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秩序册、获奖证书等成绩证明材料及人身意外保险单,以上材料均为原件。
4.专项测试(女子篮球)
测试时间:2023年3月28-29日(28日14:00报到,29日测试)
测试地点:浙江理工大学下沙校区体育馆
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
五、录取原则
1.凡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应按要求参加文化课考试及体育专项测试。体育专项测试依据我校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或依据全国、省级统测成绩审核评定。田径项目考生参加全国统考体育专项测试成绩达到二级运动员标准、田径专业队注册运动员90分(含)以上为合格标准。
2.通过我校测试或审核的考生,我校将通过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并统一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
3.文化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由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组根据浙江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和发展的整体需要,结合考生的具体情况全面考察、择优录取。
A类: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证书的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文化课统一考试且文化课成绩不得低于运动训练专业统一划定的文化课最低线。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运动员计划录取人数的20%。
B类: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区)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由我校报其生源所在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运动员计划录取人数的30%。
C类: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区)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由我校报其生源所在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录取。
注:对于高考综合改革、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以上所述“文化成绩”均为高考实考分,不含政策性加分。
4.经我校考核合格并核准备案的高水平运动员,填报高考专业志愿时,须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该专业,专业志愿可在我校面向考生所在省投放的招生专业范围内按科类选报。具体录取办法按教育部2023年有关文件执行。
5.我校有权利要求部分项目的考生进行兴奋剂抽查检测,检测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药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我校将在本科招生网上及时发布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有关通知和信息,请留意关注并配合做好有关个人信息的采集工作。凡未如期按照我校要求办理有关事项或有关个人信息提供不准确而影响录取的由考生负责。
六、约束及监督机制
1.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主动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571-86843028)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学校严格按教育部文件规定,依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核实考生运动技术等级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将合格考生名单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和教育部核准、备案和公示,未经教育部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3.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须与学校签订培养协议,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
4.严格落实招生工作责任追究制。对违反招生工作规定和纪律的工作人员,将严肃查处;凡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其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已被录取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七、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2号大街928号(下沙校区)、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康泰路8号(临平校区)。
邮编:310018
电话:0571-86843333(招生办公室)
传真:0571-86843999
学校网址:http://www.zstu.edu.cn
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s.zstu.edu.cn
八、特别提示
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专项测试时间如做出调整,学校将第一时间通过本科招生网发布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九、本简章由浙江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有与上级相关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
浙江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3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