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复试内容已经公布,复试工作通常由各学院实施,具体复试细则需要以各学院公布为准。
一、复试方式
我校以网络远程复试的形式对考生进行复试考核(原则上采用考官集中、考生逐一进入复试平台考核的模式)。各学科专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腾讯会议、Zoom、钉钉、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中国移动云视讯等作为复试平台(同一专业应选择同一平台,要对所选用的软件平台在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方面进行充分评估,并明确告知考生)。
二、复试内容
(1)专业课基础测试。各学院组织考生远程面试作答(现场抽取试题,面试形式作答)。考生作答时间一般为8-10分钟,满分为50分。专业课基础测试考查科目为《佛山科学技术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公布的专业课笔试科目。
(2)综合面试。各学院组织考生远程面试形式进行,包括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50分)、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200分)两部分。每名考生综合面试的时间一般为8-10分钟,满分为250分。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本科结业以及高职高专毕业考生必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每门科目考生作答时间一般为8-10分钟,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安排在同一专业全部考生复试考核结束后接着进行(远程面试作答,参照专业课基础测试的要求进行)。加试考查科目为《佛山科学技术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视具体情况,我校可在入学后安排录取的同等学力考生再次进行加试,成绩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三、录取原则及相关说明
1.复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专业课基础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共300分,考生复试总成绩≥180分的为合格。原则上同一批次复试全部结束后48小时内公布复试成绩,并按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2.录取原则:
(1)各学科专业按录取总成绩(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0.5+复试总成绩×0.5)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同时结合本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按录取总成绩排名次序确定拟录取名单(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优先录取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
(2)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可以实行滚动复试,直至最终完成招生计划。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若获得学校动态调整后重新分配的招生计划,应优先从前一批次复试合格但未被录取的考生中依次替补录取,如无替补生源时,可重新安排复试。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复试总成绩<180分者;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60分者;
3)思想品德考核或政治思想情况审查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者;
5)考生不按我校规定的时间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者,或拒绝接受“待录取”者,或已在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其他高校“待录取”者;
6)因提供虚假材料、提供的资料不全或有其他问题,由此导致最终录取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予录取,考生责任自负;
7)应届考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
8)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研究生学院组织各学院在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研究生学院审核各学院提交的拟录取名单后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向拟录取的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必须在12小时内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逾期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各学院应采取电话联系等方式及时跟进考生拟录取确认情况。
4.研究生学院统一组织对考生现实表现情况材料和考生档案材料函调。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各学院向拟录取的考生发放由研究生学院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政审函及调档函PDF格式扫描件,考生应尽快将政审函和调档函彩色打印后交档案所在单位,并在复试结束后30日内将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政工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现实表现情况材料以PDF或JPG格式扫描件提交至各招生学院,考生档案材料应按照二级学院的时间要求,以机要方式或EMS档案专递方式将寄至我校各招生学院。
5.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学校原则上不进行破格复试和录取,确属有需要进行的,破格复试及录取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