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53号)文件精神,按照我校2023年单招章程有关规定确定拟录取结果。
现将拟录取结果进行开放查询,考生可登录查询网址查看本人拟录取结果。公示期2023年4月19日至23日(周末正常上班),公示期间,如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可拨打招生咨询电话进行咨询。公示期结束后,学校将拟录取结果上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单招录取考生的录取通知书预计五月下旬寄发。
按照国家单独考试招生政策,已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对口招生考试,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普通高招和对口升学考试。录取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招生咨询电话:0373-3720999
纪检监督电话:0373-3720022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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