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河北省省属师范院校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冀政办字〔2017〕158号),决定2023年继续招收本科层次公费师范生,为唐山市各县(市)区培养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特制订此实施方案。
一、培养计划
2023年招收本科层次公费师范生400名,其中小学教育42人,语文38人,数学37人,英语36人,物理30人,历史、学前教育各27人,化学、信息技术、思想政治教育各24人,生物、地理各25人,体育15人,音乐、美术各13人。
二、招生录取办法
招生纳入河北省提前批次录取。在学生填报志愿前,唐山师范学院通过学校网站,宣传唐山市公费师范生招生政策,并通过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公布各县(市)区公费师范生指标。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将志愿填报到县(市)区。愿意到该县(市)区任教6年及以上的河北省考生均可报考。
三、就业及相关政策
公费师范生被录取后,要与唐山师范学院和对应的县(市)区政府签订协议,并承诺毕业后在该县(市)区城区以外的中小学幼儿园任教6年以上。
公费师范生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由签订协议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工作编制和岗位,按照相关政策办理聘用和就业接收手续。
公费师范生毕业时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到工作岗位后可以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四、经费来源
公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语文、思政、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每生每年5000元,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每生每年5300元,英语、地理、信息技术每生每年4900元,历史每生每年4600元,音乐、体育、美术每生每年8000元);免除住宿费(每生每年800元);补助生活费(每生每年3000元),同时不再具有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资格。所需经费由唐山市财政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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