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以上是2023年我校统招专升本(校荐生)招生计划、自荐生单列招生计划。关于山东省2023年普通专升本志愿填报及录取等事宜的公告
一、志愿填报
达到相应填报志愿资格线的考生,应于5月22日至24日(每天9:00—18:00)登录志愿填报信息平台(https://zsb.sdzk.cn)填报普通专升本志愿。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为确保公平公正,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后,不受理补报志愿申请,不允许修改、放弃已填报的志愿。考生志愿是投档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必须由考生本人亲自填报,不得由他人代替。考生应妥善保管本人登录密码等个人信息,因考生本人泄露密码或由他人代为填报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建档立卡家庭考生。各专业填报志愿资格线为90分,达到分数线的考生可参与建档立卡家庭考生批次志愿填报、投档录取。建档立卡家庭考生可在选报专业内,同时填报建档立卡批次、校荐生批次(若填报校荐生批次,须同时达到校荐生志愿填报资格线)有相应招生计划的所有高校,每个批次最多可填报70个“专业+院校”平行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调剂。选择服从调剂,即视为该批次内,服从调剂到可填报专业范围内有剩余计划的任何专业及高校,请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慎重合理选择。
(二)校荐生。各专业填报志愿资格线为110分,达到分数线的考生可参与志愿填报、投档录取。校荐生可在选报专业内,填报有相应招生计划的所有高校,最多可填报70个“专业+院校”平行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调剂。选择服从调剂,即视为该批次内,服从调剂到可填报专业范围内有剩余计划的任何专业及高校,请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慎重合理选择。
(三)自荐生。自荐生各专业填报志愿资格线为110分。可在选报专业内,填报获得自荐资格的高校及相关专业,最多可填报70个“专业+院校”平行志愿。
(四)保送生。保送生无需填报志愿。
(五)仅报考“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的考生无需填报志愿,兼报“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与普通专升本的考生需填报普通专升本志愿。
二、录取
普通专升本录取工作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2〕23号)、《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2〕29号)执行。
(一)“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录取。
1.2023年“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文化基础知识合格标准为:总成绩不低于100分。
2.录取时,首先进行“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录取,被“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专升本录取。
(二)普通专升本录取。
录取时,按照建档立卡家庭考生批次、校荐生批次、自荐生批次依次进行。
1.建档立卡家庭考生批次。建档立卡家庭考生依据考生4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所报志愿和建档立卡家庭考生专升本专项招生计划,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在该批次已被录取的建档立卡家庭考生,不再参与后续批次投档录取;未被录取的建档立卡家庭考生,可根据其在校荐生批次填报的志愿,继续参加校荐生批次投档录取。
2.校荐生批次。依据校荐生(含建档立卡批次未被录取,且已填报校荐生批次志愿的建档立卡家庭考生)4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所报志愿和校荐生招生计划,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
3.自荐生批次。自荐生依据考生4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所报志愿,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达到报考相同高校相同专业的校荐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以增列计划方式录取。
4.平行志愿投档,若考生总成绩相同,依次按大学语文和高等数学总成绩、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政治)单科成绩、计算机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则全部投档。
5.对于建档立卡家庭考生批次和校荐生批次,均设置是否服从调剂志愿。相应批次平行志愿投档完成后,若仍有剩余计划和生源,则从高分到低分,在可报考范围内按照“专业+院校”随机进行调剂,直至录取额满或无合格生源。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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