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黄冈师范学院招生官网已发布2023年招生章程信息,各位想要报考黄冈师范学院的2023年高考生请及时查阅。

以下为2023年黄冈师范学院招生章程详细内容,各位考生请查阅参考:

黄冈师范学院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黄冈师范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黄冈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 考生类型包含普通类、体育类、艺术类及技能高考本科综合类等。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四条 学校中文全称:黄冈师范学院,英文全称:Huanggang Normal University,国标代码为10514。

第五条 学校地处楚头吴尾、通江达海、与省会武汉同城化的人文重镇,全国宜居城市,“魅力中国城”——湖北省黄冈市,交通便捷,武冈城际铁路半小时内直达,京九、沪蓉等交通大动脉贯穿全境。

第六条 学校办学性质为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拥有硕士研究生、本科两种办学层次。学校学科门类和专业设置较为齐全,涵盖理、工、农、经、文、史、法、教、管、艺、医等11大学科门类,开设本科专业72个。本科办学层次学制为四年。

第七条 学校2023年面向全国22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具体招生信息见相关省(市、自治区)的招生公告。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招生工作,主要职责是:监督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施;听取审议招生工作事宜;对招生计划编制、招考办法、录取标准、录取结果等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第九条 招生与就业处为学校招生专门机构,在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十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学校招生进行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由湖北省教育厅下达,分省分专业计划安排由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考生对我校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并通过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招生网站等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在招生录取工作中,学校根据教育部和有关省份的相关规定及生源情况在相应省(市、自治区)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新生报到时,将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凡体检结果与高考体检结果严重不符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英语类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外语应试语种,但学生入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四条 确定进档考生的录取专业,按以下原则:

1.实行“专业(类)+院校”投档模式的高考改革省份,进档考生按所投专业(类)进行专业安排。

2.传统高考省份和实行“院校专业组”投档模式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即所有进档考生分类(专业组)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优先满足考分高的考生的专业志愿,依次逐个录取。对具体考生,先看其第一志愿专业是否录满,若未录满,则录至该专业;若已录满,则看其第二专业志愿,如此类推。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

1.传统高考省份。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文综/理综中的最高分。

2.新高考改革“3+3” 模式省份。依次按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3.新高考改革“3+1+2” 模式省份。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第十六条 在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遵循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七条 学校动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八条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详见《黄冈师范学院2023年艺术类招生简章》及《黄冈师范学院2023年艺术体育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第十九条 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加分或降分标准,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高考加分项目,对往届生和加分投档的考生,录取时与其他考生同等对待。

第二十条 技能高考本科综合类招生专业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后不得调换专业。

第六章新生入学

第二十一条 新生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因故不能按时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且请假期限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者逾期不到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新生收费标准按照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和湖北省物价部门的相关文件执行,详情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录取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反规定的考生,学校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可按国家相关政策和学校规定申请转换专业。

第七章 奖、贷、助及其他

第二十五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明珠学子奖助学金等。根据学生在校学业成绩和综合表现等进行评定,获得奖助学金的人数可达学生总人数的50%以上。

第二十六条 学生只要符合条件,手续齐全,均可申请办理助学贷款。因办理手续便捷,推荐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七条 学校设有困难学生补助基金和勤工助学基金,对特困生提供专项补助,并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学校设有阳光助学基金、大学生创业基金、大学生科研基金等,符合条件者,均可申请获得资助。

第二十八条 学生入学后依据《黄冈师范学院学生手册》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二十九条 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国家认可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活动,考生及家长谨防受骗。

第三十一条 招生咨询部门为黄冈师范学院招生与就业处。学校通过黄冈师范学院官网(http://www.hgnu.edu.cn/)、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hgnu.edu.cn/)、黄冈师范学院招办微信公众号、招生公示栏等途径发布招生有关信息、公示录取结果等。

通讯地址:湖北省黄冈市开发区新港二路146号

电话:0713-8616617 8354766

微信公众号:黄冈师范学院招办

传真:0713-8616617 邮政编码:438000

网址:www.hgnu.edu.cn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授权黄冈师范学院招生与就业处解释。

小提示:本页面章程数据整理自院校官网及网络公开数据,由于信息时效性,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官网最新信息为准。

》〉》更多2023年高校招生章程信息,点击查询:2023年各院校招生章程发布汇总专题

〉》〉2023考生参考|如何看懂高校招生章程?

首先要了解院校基本情况,包括隶属关系、院校性质及层次、办学规模、收费标准、奖学助学措施等内容。对于设有分校及多个校区的院校,还要关注考生在哪个校区就读,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印章是否带有分校或校区的字样。通过这些,考生和家长就可以对想要了解的高校有个大致的认识。

高考照顾加分由教育部统一划定范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一定的自主权。一般来说,各省招生部门确定的政策加分,只适用本地区的高校,外地高校认可与否由学校审查决定。所以,考生的加分是否管用,一定要仔细阅读各高校的招生章程中的加分条款:特别是提档、录取等环节的加分情况说明。

不少高校在提档时承认政策加分,但在录取时,却按照考生的实际高考成绩和报考志愿安排专业。也就是说,提档时加分是起作用的,但在专业录取时,很多高校是按考生实考分算,加分不起作用。

不少考生家长误以为只要是被投档,就一定会被录取,其实这是不对的。学校审阅档案后,少数考生档案会因各种原因被学校退回到省招办,即“退档”。

教育部规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考生不服从调剂,还是会有被退档的风险。

从分配专业的规则方面看,专业录取主要有专业优先、分数优先、专业级差三种方式。高校具体使用哪一种方式,会在招生章程中明确。

如有些高校的录取原则是总分优先,专业之间没有级差。就是说将录取范围内考生按照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队,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时,则看是否达到了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依次类推直到录取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考生在填报志愿的时候要仔细研究章程中的专业录取规则,采取针对性的策略。

高考录取时,有些高校对已投档的考生在安排专业时有单科成绩的要求,主要有几种方式:

1.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

2.单科成绩必须达到某一分数标准。如外语类专业对考生英语成绩的具体要求,经济学类专业对数学成绩的具体要求等。

3.总分相同且填报专业相同的进档考生分配专业时,看某一科成绩优先排序。

高校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一般分为两种:

一种是招生院校直接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依据;另一种是招生院校参照《指导意见》的要求,根据学校(专业)的性质、特点,对考生身体素质、生理条件作出补充规定。

除了以上6条主要内容外,各高校还会有其他方面的规定,请认真阅读。如果对招生章程的内容有疑问,也是可以直接咨询高校招办的。

来源:网络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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