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官网已发布2023年招生章程信息,各位想要报考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的2023年高考生请及时查阅。
以下为2023年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详细内容,各位考生请查阅参考: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结合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培养情况,为规范学院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全称: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学院简称:新疆交职院
第四条英文译名:XINJIANG VOCATIONAL & TECHNICAL COLLEGE OF COMMUNICATIONS
第五条办学性质:公办
第六条办学层次:普通专科(高职)
第七条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办学规模:全日制在校生一万余人
第九条校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永顺街478号
第十条学院隶属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受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业务指导。围绕综合交通运输布局,设有33个高职专业,形成了交通运输类、土木建筑类、装备制造类、电子与信息类、财经商贸类、资源环境与安全类等六大类专业,培养政治上可靠、基础理论扎实,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技术技能人才,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和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提供了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技术支持。
第二章组织结构
第十一条学院成立党委书记、院长牵头的招生委员会,成员包括纪检监察及各相关部门。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全面负责学院的普通学历教育招生工作;负责招生计划的落实、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等工作。
第三章第三方监督
第十二条充分发挥招生委员会在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同时在各类考试和录取过程中接收教师、学生、企业和社会人员对学院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严格执行教育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规定、政策、原则。
第十四条所有专业均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五条道路养护与管理、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造型与改装技术、汽车电子技术、铁道供电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智能工程机械运用技术、电梯工程技术等专业招收男女不限,女生只招收明确填报道路养护与管理、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造型与改装技术、汽车电子技术、铁道供电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智能工程机械运用技术、电梯工程技术等专业志愿考生,不调剂录取服从志愿调剂女生;
第十六条学校高职(专科)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列(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三校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语文、数学、政治理论;),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院根据分数和本章程第十五条相关规定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者,按相关规定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报考学院普通高考文理科各专业单列类(选考外语)(含报考普通类计划的单列类(选考外语)的考生)、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高考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55分(含55分)。
第十八条单独招生、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录取原则: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其中,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招生中中职期间所有成绩有不足60分者不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总分相同情况下中职期间所有成绩平均分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九条单独招生、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考生入校后不得申请转学、调整专业,学籍注册及毕业证发放按照教育部及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前提下,不拒绝非第一志愿考生,但严格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原则录取。
第二十一条学院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二条体检标准严格遵照《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标准》的规定。个别企业订单班学生身体要求要根据企业用工具体要求确定。
第五章新生报到
第二十三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招生部门请假。未请假或者自开学之日算起十五日之内未按时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院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院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六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六条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管理部门核定标准,各专业学费详见招生计划,公寓化住宿费(六人间800元/年,八人间600元/年)。
第七章毕业文凭
第二十七条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学院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颁发毕业证书。
第八章学院荣誉
第二十八条学院是全国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单位、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全国职工职业技能实训基地、交通职业教育示范院校、自治区级文明单位、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自治区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并获得开发建设新疆奖状、自治区第一届文明校园称号等荣誉。
第九章其他
第二十九条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
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
自治区人民政府励志奖学金
学院奖学金
企业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
自治区人民政府助学金
助学绿色通道
勤工俭学岗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三好学生奖
优秀团学干部奖
优秀毕业生奖
第三十条联系方式
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电话:0991-3392065、3392000、3392006
纪检监督电话:0991-3392009
传真:0991-6861430
邮编:831401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永顺街478号
网址:www.xjjtedu.cn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解释,在招生咨询期间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政策以文字表述为准。
第三十二条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录取结果通过新疆招生网公布、以学校邮寄录取通知书为准。
小提示:本页面章程数据整理自院校官网及网络公开数据,由于信息时效性,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官网最新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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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高校情况
首先要了解院校基本情况,包括隶属关系、院校性质及层次、办学规模、收费标准、奖学助学措施等内容。对于设有分校及多个校区的院校,还要关注考生在哪个校区就读,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印章是否带有分校或校区的字样。通过这些,考生和家长就可以对想要了解的高校有个大致的认识。
看加分政策
高考照顾加分由教育部统一划定范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一定的自主权。一般来说,各省招生部门确定的政策加分,只适用本地区的高校,外地高校认可与否由学校审查决定。所以,考生的加分是否管用,一定要仔细阅读各高校的招生章程中的加分条款:特别是提档、录取等环节的加分情况说明。
不少高校在提档时承认政策加分,但在录取时,却按照考生的实际高考成绩和报考志愿安排专业。也就是说,提档时加分是起作用的,但在专业录取时,很多高校是按考生实考分算,加分不起作用。
看投档比例
不少考生家长误以为只要是被投档,就一定会被录取,其实这是不对的。学校审阅档案后,少数考生档案会因各种原因被学校退回到省招办,即“退档”。
教育部规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考生不服从调剂,还是会有被退档的风险。
看专业录取原则
从分配专业的规则方面看,专业录取主要有专业优先、分数优先、专业级差三种方式。高校具体使用哪一种方式,会在招生章程中明确。
如有些高校的录取原则是总分优先,专业之间没有级差。就是说将录取范围内考生按照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队,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时,则看是否达到了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依次类推直到录取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考生在填报志愿的时候要仔细研究章程中的专业录取规则,采取针对性的策略。
看单科成绩要求
高考录取时,有些高校对已投档的考生在安排专业时有单科成绩的要求,主要有几种方式:
1.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
2.单科成绩必须达到某一分数标准。如外语类专业对考生英语成绩的具体要求,经济学类专业对数学成绩的具体要求等。
3.总分相同且填报专业相同的进档考生分配专业时,看某一科成绩优先排序。
看身体条件及其他要求
高校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一般分为两种:
一种是招生院校直接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依据;另一种是招生院校参照《指导意见》的要求,根据学校(专业)的性质、特点,对考生身体素质、生理条件作出补充规定。
除了以上6条主要内容外,各高校还会有其他方面的规定,请认真阅读。如果对招生章程的内容有疑问,也是可以直接咨询高校招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