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类型 | 类别 | 专业名称 | 国标代码 | 2023年拟定计划数 | 培养单位 | 2023年拟招生省份(市、自治区) | 学费 | 学制学历 |
省统考、联考 | 广播电视编导 | 130305 | 95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河南、河北、山西、江苏、江西、甘肃 | 8000 元/年 | 四年/ 本科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130309 | 60 | 河南、河北、山东、甘肃、山西、江西、黑龙江 | |||||
美术类 | 视觉传达设计 | 130502 | 90 | 艺术设计学院 | 河南、河北、山西、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广西、甘肃 | |||
环境设计 | 130503 | 110 | ||||||
摄影 | 130404 | 45 | ||||||
动画 | 130310 | 45 |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130505 | 180 | 服装 学院 | |||||
产品设计 | 130504 | 70 | ||||||
表演 (服装表演与营销方向) | 130301 | 55 | 河南、河北、湖北、山东、湖南、山西、江西 |
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符合教育部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报考条件者;
3.报考我校美术类各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要求:女生身高≥160cm,男生身高≥170cm;
5.表演(服装表演与营销方向)专业考生要求:女生身高≥170cm,男生身高≥180cm,有良好的艺术潜质,身体健康,相貌端正,无口吃,无色盲,无色弱,无发音器官疾病。
考生须生源省份(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课全省统一考试或联考(以下简称统考)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过线方可报考。使用各省相应类别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计算综合成绩,各专业综合成绩同分情况依次按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若生源省份规定了各专业投档排序原则,按该排序原则择优录取;若生源省份未明确投档排序原则,则按照以下我校投档排序原则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1.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成绩×30%+文化课成绩×70%。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照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4.表演(服装表演与营销方向)专业:按照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各省采用统考成绩分别为:河南、山西(表演省级统考);山东、湖南、湖北(服装表演省级统考);河北(服装表演类校际联考);江西(播音与主持艺术省级统考)。考生均须符合该专业规定的身高要求(即女生身高≥170cm,男生身高≥180cm)。
注:若本原则与生源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不一致,以生源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