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学院 | 专业类/专业 | 专业/方向 | 学费 | 招生 | 招生范围及要求 |
(元/学年) | |||||
服装学院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10350 | 120 | 1.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山西、天津、北京、陕西、甘肃、山东、四川、重庆、河南、江苏、上海、安徽、江西、湖北、湖南、福建、广东、贵州、云南、广西、海南,以上招生省份采用校考成绩。2.浙江,采用省统考成绩。 | |
产品设计(纺织品艺术设计) | 10350 | 50 | |||
艺术与设计学院 | 设计学类 | 视觉传达设计 | 10350 | 295 | |
环境设计 | 10350 | ||||
产品设计 | 10350 | ||||
数字媒体艺术 | 10350 | ||||
国际教育学院、国际时装技术学院 |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美合作) | 28000 | 90 | ||
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美合作) | 28000 | 60 | |||
艺术与设计学院 | 美术学(商业插画) | 10350 | 45 | 浙江,采用省统考成绩。 | |
马兰戈尼时尚设计学院 |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法合作) | 70000 | 40 | 安徽、广东、湖南、河北、江西、河南、福建、浙江,采用省统考成绩。 | |
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中法合作) | 70000 | 40 |
注:
1.我校美术类专业面向全国拟招生740人。各专业类(专业/方向)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2.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有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3.按类招生专业进校后进行专业(方向)分流的实施办法由所属学院依据人才培养需要确定。
1.遵照2023年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招生文件有关录取规定,根据我校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录取。
2.我校艺术类文化合格线按照各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线确定。
3.所有美术类专业外语单科高考成绩要求60分及以上(满分不是150分的按比例折算)。我校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4.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5.对于专业校考考生,凡一志愿报考并进档的,对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上线的(涉及选考科目省份需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根据招生计划不分文理,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分”的原则依次择优录取。取得对应专业合格证的考生,高考填报专业志愿时只能填报对应的合格专业。
综合分(满分750分,保留2位小数)计算方法为:(专业总成绩折百分制×50%+高考文化总成绩折百分制×50%)×7.5。录取时,当综合分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总分,如高考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个别省份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有原始分、标准分、学业水平量化加分等多种分制,我校按原始分进行计算,满分不是750分的折算成750分。
6.对于专业省统考考生,专业成绩采用招生省份美术与设计学类省统考成绩,投档规则和综合分折算方法按招生省份规定执行。如遇招生省份无明确投档规则,则按照我校美术类校考专业投档规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