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视觉传达设计、动画、美术学、数字媒体艺术(校企合作)、摄影、环境设计、动漫设计、艺术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等美术类本、专科专业使用山东省美术类艺术统考合格成绩,在投档考生中按照综合分(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计算确定录取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2)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校企合作)使用山东省航空服务艺术类统考合格成绩,在投档考生中按照综合分(按照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计算),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3)舞蹈学(体育舞蹈男/女)、舞蹈学(健美操)和舞蹈学(艺术舞蹈)需获得山东省舞蹈类统考合格成绩,在投档考生中按照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计算)(体育舞蹈还要按男女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专科音乐表演 (器乐 :钢琴、大提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长号、萨克斯、二胡、古筝、琵琶、柳琴、中阮、笙、竹笛、民族打击乐、唢呐、扬琴);本科音乐表演(器乐:钢琴、萨克斯、长笛、长号、小号、圆号、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双簧管、单簧管、西洋打击乐、二胡、古筝、琵琶、柳琴、中阮、笙、竹笛、民族打击乐、唢呐、扬琴);音乐表演 (声乐演唱);音乐教育(仅限钢琴和声乐专业)等音乐类本、专科专业需获得山东省音乐类统考合格成绩,在投档考生中按照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普通类招生,毕业时学生修满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颁发潍坊理工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