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 | 专业 | 计划数 |
黑龙江 | 美术设计类 | 25 |
内蒙古 | 美术设计类 | 25 |
北京 | 美术设计类 | 30 |
天津 | 美术设计类 | 32 |
河北 | 美术设计类 | 35 |
山西 | 美术设计类 | 14 |
宁夏 | 美术设计类 | 10 |
新疆 | 美术设计类 | 10 |
上海 | 美术设计类 | 25 |
河南 | 美术设计类 | 42 |
江西 | 美术设计类 | 5 |
湖南 | 美术设计类 | 15 |
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艺术类考生(除江西省和天津市的校考专业外),学院直接使用由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成绩(简称“省统考”成绩)。录取时,由省级招办根据当地投档政策统一投档,学院根据已进档考生的成绩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省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报考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江西省、天津市校考考生在文化课合格后,按学院校考成绩录取。
在内蒙古,学院普通类和艺术类均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艺术类专业录取时,要求美术统考过线,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