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计划23人,本科,学制四年,学费10000元/学年。拟分省招生计划如下(最终以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招生省份 | 计划 | 招生省份 | 计划 |
天津 | 2 | 江西 | 1 |
辽宁 | 2 | 山东 | 2 |
上海 | 3 | 河南 | 2 |
浙江 | 2 | 湖南 | 2 |
安徽 | 2 | 重庆 | 2 |
福建 | 1 | 四川 | 2 |
录取办法:
(一)考生必须参加高考省份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组织的2023年播音主持类或戏剧影视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取得合格资格,且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我校该艺术类专业对应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时认同各省级播音主持类或戏剧影视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为专业考试成绩,不再举行校考。
(二)考生必须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考,高考文化成绩须不低于普通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对于实行本科批次合并的省份,一本线即为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三)投档原则
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各省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不同,请考生关注所在省份的相关政策规定。
(四)录取原则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高考志愿填报我校该专业且被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我校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1.对于按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我校按照投档成绩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对于按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我校按照招生计划和科类,依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考生,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投档成绩。录取时,一般文理统一排序;但对于部分严格区分文、理科分别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则遵照各省规定、按文理科分别排序录取。
3.该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不进行专业调剂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