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方法:
如生源省份艺术类计划不分文理,则艺术文理兼招,否则仅招艺术文或艺术历史类(陕西、河南仅招艺术文,辽宁仅招艺术历史类,以省招生专业目录为准)。术科成绩采用生源省(区、市)省统考成绩。音乐表演只招术科为音乐表演-声乐方向的考生。
环境设计、艺术与科技、新媒体艺术专业不招色盲考生。
出档到我校的考生文化总分和术科成绩均须达到各生源省份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投档成绩排位顺序进行专业分档,广东省投档成绩为综合分,河南省投档成绩为按照文化课成绩*50%+术科成绩*2.5*50%折算后的综合分,其他省份按各省录取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