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名称 | 专业名称 | 总数 | 省份 | 科类 | 计划数 | 选考科目要求 | 录取规则 | 备注 | |
计 | 数字媒体艺术 | 20 | 辽宁 | 艺历史 | 6 | 不提 | 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课成绩/2+专业课成绩。 | 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及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到美术类各专业。 | |
艺物理 | 2 | ||||||||
河北 | 艺术不分物理历史 | 3 |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 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及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到美术类各专业。 | |||||
湖北 | 艺术不分物理历史 | 2 | 综合成绩=考生文化成绩的40%与专业统考成绩的60%之和乘以2。 | 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及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到美术类各专业。 | |||||
山西 | 艺术不分文理 | 3 | 排序成绩=专业成绩 | 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及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到美术类各专业。 | |||||
内蒙古 | 艺术不分文理 | 2 | 综合分=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40%+专业课成绩×60%。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总数1:1范围内(含末位同分)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若有退档,不进行顺延录取。 | 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及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到美术类各专业。 | |||||
黑龙江 | 艺文 | 1 | 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6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40%。 | 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及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到美术类各专业。 | |||||
艺理 | 1 | ||||||||
音 | 音乐学(师范) | 62 | 辽宁 | 艺历史 | 43 | 不提 | 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6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40%。 | ||
艺物理 | 11 | ||||||||
黑龙江 | 艺文 | 6 | 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6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40%。 | ||||||
艺理 | 2 | ||||||||
舞蹈学(师范) | 20 | 辽宁 | 艺历史 | 8 | 不提 | 综合分即专业课成绩。 | |||
艺物理 | 2 | ||||||||
河北 | 艺术不分物理历史 | 2 |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 ||||||
山西 | 艺术不分文理 | 2 | 排序成绩=专业成绩 | ||||||
河南 | 艺文 | 3 | 排序成绩=专业成绩 | ||||||
甘肃 | 艺术不分文理 | 3 | 排序成绩=专业成绩 | ||||||
音乐表演 | 30 | 辽宁 | 艺历史 | 10 | 不提 | 综合分即“专门化”成绩。 | 拟招收加试民族打击乐、古筝、琵琶、中阮、竹笛、大提琴的考生。 | ||
艺物理 | 6 | ||||||||
山西 | 艺术不分文理 | 14 | 排序成绩=专业成绩 | 拟招收加试大提琴、古典打击乐、二胡、笙、唢呐、琵琶、扬琴、竹笛的考生。 | |||||
美 | 美术学(师范) | 60 | 辽宁 | 艺历史 | 50 | 不提 | 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课成绩/2+专业课成绩。 | 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及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到美术类各专业。 | |
艺物理 | 10 | ||||||||
视觉传达设计 | 26 | 辽宁 | 艺历史 | 9 | 不提 | 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课成绩/2+专业课成绩。 | 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及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到美术类各专业。 | ||
艺物理 | 2 | ||||||||
河北 | 艺术不分物理历史 | 4 |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 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及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到美术类各专业。 | |||||
湖北 | 艺术不分物理历史 | 2 | 综合成绩=考生文化成绩的40%与专业统考成绩的60%之和乘以2。 | 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及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到美术类各专业。 | |||||
内蒙古 | 艺术不分文理 | 5 | 综合分=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40%+专业课成绩×60%。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总数1:1范围内(含末位同分)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若有退档,不进行顺延录取。 | 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及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到美术类各专业。 | |||||
黑龙江 | 艺文 | 2 | 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6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40%。 | 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及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到美术类各专业。 | |||||
艺理 | 2 | ||||||||
环境设计 | 20 | 辽宁 | 艺历史 | 7 | 不提 | 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课成绩/2+专业课成绩。 | 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及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到美术类各专业。 | ||
艺物理 | 2 | ||||||||
河北 | 艺术不分物理历史 | 2 |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 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及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到美术类各专业。 | |||||
内蒙古 | 艺术不分文理 | 5 | 综合分=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40%+专业课成绩×60%。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总数1:1范围内(含末位同分)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若有退档,不进行顺延录取。 | 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及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到美术类各专业。 | |||||
黑龙江 | 艺文 | 2 | 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6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40%。 | 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及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到美术类各专业。 | |||||
艺理 | 2 | ||||||||
公共艺术 | 20 | 辽宁 | 艺历史 | 12 | 不提 | 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课成绩/2+专业课成绩。 | 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及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到美术类各专业。 | ||
艺物理 | 2 | ||||||||
湖北 | 艺术不分物理历史 | 4 | 综合成绩=考生文化成绩的40%与专业统考成绩的60%之和乘以2。 | 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及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到美术类各专业。 | |||||
山东 | 艺术不分物理历史 | 2 | 美术类专业(使用统考成绩),综合成绩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占30%计算,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 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及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到美术类各专业。 | |||||
影视艺术学院 | 动画 | 120 | 辽宁 | 艺历史 | 59 | 不提 | 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课成绩/2+专业课成绩。 | 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及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到美术类各专业。 | |
艺物理 | 10 | ||||||||
河北 | 艺术不分物理历史 | 9 |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 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及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到美术类各专业。 | |||||
湖北 | 艺术不分物理历史 | 4 | 综合成绩=考生文化成绩的40%与专业统考成绩的60%之和乘以2。 | 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及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到美术类各专业。 | |||||
山东 | 艺术不分物理历史 | 4 | 美术类专业(使用统考成绩),综合成绩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占30%计算,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 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及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到美术类各专业。 | |||||
山西 | 艺术不分文理 | 20 | 排序成绩=专业成绩 | 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及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到美术类各专业。 | |||||
内蒙古 | 艺术不分文理 | 8 | 综合分=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40%+专业课成绩×60%。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总数1:1范围内(含末位同分)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若有退档,不进行顺延录取。 | 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及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到美术类各专业。 | |||||
黑龙江 | 艺文 | 2 | 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6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40%。 | 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及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到美术类各专业。 | |||||
艺理 | 2 | ||||||||
预留 | 2 | ||||||||
广播电视编导 | 60 | 辽宁 | (艺)历史 | 25 | 不提 | 普通本科批 | |||
(艺)物理 | 7 | ||||||||
湖南 | 艺历史 | 6 |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专业统考成绩。 | ||||||
艺物理 | 2 | ||||||||
山西 | 艺术不分文理 | 10 | 排序成绩=专业成绩 | ||||||
黑龙江 | 艺文 | 8 | 综合分=专业课成绩×3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70%。 | ||||||
艺理 | 2 | ||||||||
表演 | 30 | 辽宁 | 艺历史 | 10 | 综合分即专业课成绩。 | ||||
艺物理 | 2 | ||||||||
湖南 | 艺历史 | 3 |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70%,最终结果保留1位小数。 | ||||||
艺物理 | 1 | ||||||||
山西 | 艺术不分文理 | 6 | 排序成绩=专业成绩 | ||||||
河南 | 艺文 | 4 | 排序成绩=专业成绩 | ||||||
艺理 | 2 | ||||||||
预留 | 2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51 | 辽宁 | 艺历史 | 16 | 不提 | 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50%。 | |||
艺物理 | 4 | ||||||||
山西 | 艺术不分文理 | 8 | 排序成绩=专业成绩 | ||||||
黑龙江 | 艺文 | 6 | 综合分=专业课成绩×3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70%。 | ||||||
艺理 | 2 | ||||||||
安徽 | 艺术不分文理 | 6 | 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满分×3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700 | ||||||
河南 | 艺文 | 6 | 排序成绩=文化成绩*0.067+专业总成绩*0.125 | ||||||
艺理 | 3 | ||||||||
合计 | 5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