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业大学2023年美术类分省分专业招生拟定计划
专业 | 广东 | 江西 | 湖南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设计学类 | 290 | 9 | 7 | 7 | 6 | 11 |
美术学 | 60 | |||||
产品设计 | 60 |
录取规则:
设计学类、美术学专业:在区分科目类的生源地,只招艺术文或首选历史科目的考生,色盲者不予录取;
设计学类:含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按照平行志愿艺术类计划1:1出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出档考生,在文化总分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按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分档至各专业。广东省投档成绩为综合分,其它各省投档成绩计算办法按各省录取文件规定执行。
超过1:1出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出档考生,在文化总分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队进行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
如生源所在省对投档录取条件等有最新规定,则按该省相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