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名称 | 学制 | 层次 | 学费 (元/年) | 招生省份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4 | 本科 | 8000 | 河北、山西、河南 |
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 | 4 | 本科 | 8000 | 河北 |
动画 | 4 | 本科 | 8000 | 河北、黑龙江、山东 |
音乐学 | 4 | 本科 | 8000 | 河北 |
舞蹈学 | 4 | 本科 | 8000 | 河北 |
书法学 | 4 | 本科 | 8000 | 河北、河南、山西、山东、安徽 |
戏剧与影视学类(含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 4 | 本科 | 8000 | 河北 |
戏剧影视文学(中外合作办学) | 4 | 本科 | 50000 | 河北、浙江 |
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 4 | 本科 | 50000 | 河北、浙江、江西 |
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 4 | 本科 | 50000 | 河北、浙江、江西 |
动画(中外合作办学) | 4 | 本科 | 50000 | 河北、浙江、江西 |
录取规则
所有艺术类专业均使用生源省相应的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并认可各省投档规则。考生的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需要达到本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本省相关招生要求。我校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次录取。学校认可经教育部同意的各省高考加分政策,并按加分后的成绩进行分专业录取工作。
(一)普通艺术类专业(含舞蹈学、音乐学、设计学类、动画、书法学、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1.对于舞蹈学、音乐学、设计学类、动画、书法学专业,在已投档范围内,依据专业成绩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较文化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舞蹈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5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5厘米。
2.对于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已投档范围内,依据文化成绩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较专业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二)中外合作办学艺术类专业(含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动画(中外合作办学)、戏剧影视文学(中外合作办学))
1.对于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动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已投档范围内,依据专业成绩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较文化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2.对于戏剧影视文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已投档范围内,依据文化成绩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较专业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3.中外合作办学所有艺术类专业要求文化统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中外合作办学艺术类专业均采用全英文教学,对学生的英语基础要求较高,其他语种考生慎重报考。中外合作办学艺术类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且不接受专业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