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报到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23〕37号)的文件精神,现对我校2023年新生逾期不报到或放弃入学资格(含电话咨询确定不来等情况)的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5天,从2023年10月26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止。在公示期间,如有任何疑问和意见,请及时联系我校招生办(电话:0759-3183189)反映情况。公示期结束后,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文件精神和我校学籍管理规定,对此部分新生进行注销其电子档案处理。
附件:岭南师范学院2023年新生注销电子档案名单(1).pdf
岭南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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