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
省份 | 专业 | 科类 | 计划数 |
山西 | 环境设计 | 艺术不分文理 | 2 |
山西 | 美术学 | 艺术不分文理 | 2 |
山西 | 视觉传达设计 | 艺术不分文理 | 2 |
浙江 | 音乐教育 | 艺术不分文理 | 4 |
浙江 | 环境设计 | 艺术不分文理 | 2 |
浙江 | 美术学 | 艺术不分文理 | 2 |
浙江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艺术不分文理 | 10 |
安徽 | 美术学 | 艺术不分文理 | 2 |
安徽 | 视觉传达设计 | 艺术不分文理 | 2 |
安徽 | 环境设计 | 艺术不分文理 | 2 |
安徽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艺术不分文理 | 10 |
安徽 | 广播电视编导 | 艺术不分文理 | 4 |
安徽 | 音乐教育(声乐) | 艺术不分文理 | 2 |
安徽 | 音乐教育(器乐) | 艺术不分文理 | 2 |
安徽 | 音乐学(声乐) | 艺术不分文理 | 3 |
安徽 | 音乐学(器乐) | 艺术不分文理 | 3 |
江西 | 视觉传达设计 | 艺术不分文理 | 2 |
江西 | 环境设计 | 艺术不分文理 | 2 |
江西 | 美术学 | 艺术不分文理 | 2 |
江西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艺术不分文理 | 13 |
河南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艺术文 | 13 |
河南 | 音乐学(声乐) | 艺术文 | 3 |
河南 | 音乐学(器乐) | 艺术文 | 3 |
四川 | 美术学 | 艺术不分文理 | 2 |
四川 | 环境设计 | 艺术不分文理 | 2 |
四川 | 音乐学(器乐) | 艺术不分文理 | 4 |
云南 | 美术学 | 艺术不分文理 | 2 |
云南 | 环境设计 | 艺术不分文理 | 2 |
云南 | 视觉传达设计 | 艺术不分文理 | 2 |
云南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艺术不分文理 | 4 |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对报考我校音乐类专业,高考文化分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按不同省份考生专业考试科目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2.对报考我校美术与设计类专业,高考文化分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录取时按投档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投档分相同,则按专业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3.对报考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高考文化分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录取时按投档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投档分相同,则按专业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4.对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高考文化分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录取时将其高考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形成综合分,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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