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音与主持艺术:甘肃73,河北3
音乐表演(声乐):甘肃33,河北1,江苏1
音乐表演(器乐):甘肃38,河北1,江苏1
舞蹈表演:甘肃117,河北3
音乐教育(声乐):甘肃25
音乐教育(器乐):甘肃20
绘画:甘肃30
环境设计:甘肃49,河北2,江苏2,山东5,四川2
视觉传达设计:甘肃40,河北2,江苏1,山东5,四川2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甘肃28,四川2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甘肃140
表演(秦腔/陇剧):甘肃30
表演(秦腔、陇剧戏曲音乐演奏伴奏):甘肃30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学校体育、艺术类各专业文理兼收,设计和美术学类(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音乐表演(声乐、器乐)、音乐教育、舞蹈表演、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各本科专业均使用甘肃省统考成绩且该批次(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规则将按照甘肃省统一投档规则执行,学校负责审核录取。
表演(秦腔/陇剧)专业使用我校校考成绩,录取成绩由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两部分组成,文化课达到甘肃省考试院划定的最低控制线,在合格考生中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取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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