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综合改革,536分,平行志愿投档分=统考成绩÷300×750×0.5+文化成绩×0.5
天津市:综合改革,621.3分,平行志愿投档分=文化总分×0.4+统考成绩×2.5×0.6
河北省:不分科目类,598.4分,平行志愿投档分=文化成绩(含加分)×0.3+(专业成绩÷300)×750×0.7
山西省:艺术不分文理,660.4分,综合分=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文化成绩(含优录加分)
上海市:综合改革,494.2267分,平行志愿投档分=文化成绩×0.5+统考成绩÷450×660×0.5
江苏省:首选历史562分,平行志愿投档分=[(文化分÷750)×0.6+(专业分÷300)×0.4]×750
浙江省:综合改革,603分,平行志愿投档分=高考总分×0.5+统考成绩×7.5×0.5
安徽省:不分文理,801分,平行志愿投档分=专业成绩÷375×700+文化成绩÷750×300
江西省:不分文理,581分,平行志愿投档分=文化成绩×0.3+专业成绩×0.7×750÷450
山东省:综合改革,612.6分,平行志愿投档分=专业成绩×750÷300×0.7+文化成绩×0.3
河南省:艺术文,763分,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美术统考成绩
湖北省:不分科目类,688.4分,平行志愿投档分=[(文化成绩+优录加分)×0.4+统考成绩×0.6]×2
湖南省:首选历史,326.3分,平行组投档分= 文化成绩(含加分)*0.3+统考成绩*0.7
广东省:不分科目类,558分,平行志愿投档分=文化成绩×0.4+统考成绩×2.5×0.6
广西省:艺术文,597分,平行志愿投档分=文化总分×0.4+艺术成绩×(750/300)×0.6
四川省:不分文理,269分,平行志愿投档分为美术统考专业分
录取办法:
动画专业和设计学类(含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艺术设计学四个专业)不组织校考,采用各省美术统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文化控制线。
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按其投档办法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我校则根据在各省(区、市)公布的招生计划按考生的综合成绩(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统考成绩高的优先录取,综合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录取。
考生的文化成绩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认定的成绩为准,包含全国性政策性加分,但最高加分不得超过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