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陕西省艺术(美术)类批次(提前批本科)录取工作结束。艺术(文)计划招生9人,实际录取9人,录取考生投档成绩最低分为230分;艺术(理)计划招生13人,实际录取13人,录取考生投档成绩最低分为218分。
2、辽宁省艺术(美术)类批次(本科批第一阶段)录取工作结束。艺术(历史类)计划招生9人,实际录取9人,录取考生投档成绩最低分为434.7分;艺术(物理类)计划招生14人,实际录取14人,录取考生投档成绩最低分为405.7分。
3、河北省艺术(美术)类批次(本科提前批B段)录取工作结束。计划招生32人,实际录取32人,录取考生投档成绩最低分为544.35分。
4、新疆(普通单列类)本科提前艺术类(美术)录取工作结束。计划招生2人,实际录取2人,录取考生投档成绩最低为282分。
5、黑龙江省艺术本科批A段美术类录取工作结束。文史类计划招生61人,实际录取61人,录取考生投档成绩最低分为462.602220001分;理工类计划招生65人,实际录取65人,录取考生投档成绩最低分为444.402360002分。
6、浙江省艺术类第二批(美术)录取工作结束。计划招生24人,实际录取24人,录取考生投档成绩最低537分。
7、安徽省艺术二批(美术)(B段)录取工作结束。计划招生24人,实际录取24人,录取考生投档成绩最低709.930084507分。
8、山东省艺术(美术)类本科批录取工作结束。计划招生26人,实际录取26人,录取考生投档成绩最低分为550.8分。
9、河南省艺术(美术)类批次(本科A段)录取工作结束。文史类计划招生8人,实际录取8人,录取考生投档成绩最低分为244.000111058分;理工类计划招生14人,实际录取14人,录取考生投档成绩最低分为244.000096079分。
10、山西省第二批本科A类(美术)艺术综合录取工作结束。计划招生21人,实际录取21人。
录取规则: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要求,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省(市、区)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2023年学校使用省(市、区)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市、区)普通高考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对于进档考生学校依据招生计划按其美术类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如美术类专业课成绩相同,依次按所报专业志愿顺序、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文史类(历史类)分别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理工类(物理类)分别按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不分文理的,分别按数学语文成绩之和、外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