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要求
考生可查看我院发布的《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说明(试行)》《贵州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简章》等相关信息,按要求备考。
二、考试安排
(一)准考证打印:2023年11月26日9:00-2023年12月3日19:00,考生可登录贵州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gkks.eaagz.org.cn),使用A4幅面白纸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应仔细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
(三)考点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三、考试流程
(一)考生可在考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熟悉考点考场安排。
(二)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准考证入场。
(三)考生应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接受安全检查。进入考场后按考位号入座,入座后将证件夹在画板左上方以便核验。每科开考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生须在试卷粘贴条形码的一面进行作答。应在规定位置填写姓名、考生号和考位号,并于考试结束后粘贴条形码。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带齐随身物品有序离开,不得在考点考场附近逗留。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提前安排食宿并熟悉考点周边环境,合理规划出行时间和线路。
(二)考生只可携带黑色水笔或圆珠笔、铅笔、炭笔、削笔刀、画笔、颜料、普通橡皮、画板(1个)、画架(1个)、小板凳(1个)、洗笔桶、调色盒(纸)、画具箱(1个)、充电式或干电池式吹风机等必需的考试用具进入考场。
(三)严禁携带手机、手表、智能产品(智能手表、手环、眼镜等)、蓝牙耳机等具有发送、接收、拍摄、录音或计时等功能的设备,各类定画液、九宫格、尺规、草稿纸、修改液、修正带、电动橡皮擦、参考资料等进入考场。与考试无关物品应放在考点指定位置。
(四)考生在考点封闭区入口将接受智能安检门安检和人工安检。智能安检系统将对金属类电子设备进行检测。
因携带的考试用具较多,考生应提前进行违规物品自查,预留充足的安检时间,并尽量不要携带钥匙、磁卡、打火机以及金属手镯、戒指、项链等物品,尽量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发卡等,避免因以上问题造成多次安检,由此耽误进场考试责任自负。
(五)速写(综合能力)、色彩科目考试过程中不允许考生出场换水,请考生在开考前取水。
(六)考生须保持考场墙面、地面卫生,严禁将颜料废水倾倒在考场内。
(七)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交换试题、试卷,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题、试卷带出考场。不得篡改、污染、损坏考生信息栏上的相关信息,不得在试卷作答区域以外作答,不得污染、损坏试题、试卷,不得与其他考生交换试卷进行吹(烘)干。
(八)考试违规行为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