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类 | 专业名称 | 人数 | 最高分 | 最低分 | 平均分 |
艺术类 | 环境设计 | 16 | 484 | 455 | 457.38 |
视觉传达设计 | 50 | 473 | 455 | 458.74 |
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对于进档的普通类和艺术类考生,均以投档分为录取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安排专业。
对于投档分相同的江苏省考生,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选考历史的考生依次按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选考物理的考生依次按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对于投档分相同的其他省(市、自治区)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底进行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