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艺术(美术类)最低录取分数为607分
广东艺术(美术类)最低录取分数为483分;艺术(音乐类)最低录取分数为487分;艺术(表演类)最低录取分数为451分
山东艺术(美术类)最低录取分数为524.55分
浙江艺术类(美术)计划招生36人,录取36人,最低录取分数为523分;艺术类(音乐)计划招生5人,录取5人,最低录取分数为493分;艺术类(影视表演)计划招生9人,录取9人,最低录取分数为562分
安徽艺术(文)最低录取综合分分数为680.5分;艺术(理)最低录取综合分分数为680.75分
福建美术(历史类)最低录取综合分分数为496.3分;美术(物理类)最低录取综合分分数为479.4分
江苏美术类(历史类)最低投档线450分、美术类(物理类)最低投档线486分,广播电视编导(历史类)最低投档线486分、广播电视编导(物理类)最低投档线486分,音乐表演(历史类)最低投档线180分、音乐表演(物理类)最低投档线191分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普通类、艺术类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对于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对考生所填招生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先看其第一志愿,若第一志愿未满则录取在第一志愿,若已满则看下一个志愿,直到处理完该生所有志愿。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则进行专业调剂: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按退档处理。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需在有专业志愿考生专业投档后,再进行专业调剂。
2.录取同分比较办法
(1)江苏省艺术类(美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音乐表演专业)统考考生,遵循江苏省有关艺术类的投档分构成办法录取(美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投档分由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按一定比例构成,音乐表演投档分为专业分)。进档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2)非江苏省艺术类(美术类、音乐表演专业、表演专业)统考考生,采用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艺术类统考的规则录取(美术类、表演专业遵循相应省份投档分构成办法,音乐表演投档分为专业分)。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