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普通高校招生政策,确保我校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58号)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信阳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
第二条 学校高职单招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阳光工程”,实行信息公开制度,确保招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接受上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同时接受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为信阳学院,创办于2003年,2016年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位于大别山革命老区、豫东南中心城市信阳市,西邻“江淮明珠”南湾湖,南望“云中公园”鸡公山。校园环境优美,景色宜人,被誉为“河南最美大学校园”之一。学校名师荟萃、治学严谨、学风浓郁、设施齐全,现设有12个二级学院和公共体育教学部,本科招生专业35个,专科招生专业17个,涉及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学校不断加大校园基础设施和教学科研投入,建强师资队伍,促进内涵建设。近年来,学校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成功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硕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学校大力加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思政课和课程思政建设,打造“全员德育导师制”育人品牌,荣获河南省“高等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河南省高校示范性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建示范基地建设单位”“河南省平安校园”等称号。
第五条 学校国标代码:13503;河南省代码:6508。
第六条 办学层次:学校以全日制本科教育为主,同时开展专升本和专科教育。
第七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信阳市。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宣传录取组、命题考务组、网络信息工作组、安全保卫工作组、后勤保障工作组、纪检监察组6个工作小组。教务处、招生就业处、纪检与监察办公室、二级学院相关专业负责人为成员,高职单招考试、录取过程中重大问题,均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本次高职单招招生工作。
第九条 实行“招考分离”原则,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高职单招招生工作,保证高职单招招生工作公正、透明。
第四章 招生对象、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条 招生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和已通过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2.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24年3月19日9时至3月21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招生专业:
2024年我校高职单招计划、专业以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公布为准。
第五章 考试办法、考试须知与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考试科目及考试办法:
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学校自主命题。考试内容由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组成,总分540分。
(一)文化素质考试
1.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的考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采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等级折算为分数,满分为270分。
考试成绩折算公式如下: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等级A、B、C、D对应折率为90分、75 分、60 分、50分)。
2.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的考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内容包括语文、数学、外语(英语)各90分,满分合计为270分。
(二)职业适应性测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采取面试和适应性测试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组织能力、专业素养、科学素养、职业潜能、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职业倾向等能力,满分270分。其中: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170分。
(三)考生录取成绩计算办法
1.根据相关文件精神,退役士兵考生免文化素质考试,直接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退役士兵考生招生计划单列,并单独录取。退役士兵考生录取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2.考生录取成绩=文化素质成绩×40%+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60%。
第十三条 考试须知:
1.打印准考证:报考我校2024年高职单招的考生,需于4月4日9时至4月7日17时,登录信阳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s://zs.xyu.edu.cn)打印准考证。
2.考试时间、内容及形式(详情见准考证)
时间 | 考试形式 |
4月8日 | 文化素质考试 |
职业适应性测试 |
3.考试地点:信阳学院(具体地址见准考证)
4.考试结束后考生可登录信阳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s://zs.xyu.edu.cn)查询成绩。
第十四条 录取原则
1.根据考生最终成绩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所报志愿分专业从高分
到低分依次录取。同分考生按文化知识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依次排序;如仍存在同分情况再按照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进行依次排序,根据我校实际生源情况,可调整专业招生计划。
2.各专业男女生不限,我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严格按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标准执行。新生入校后,学校将组织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入学体检依照教育部、国家卫健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规定执行,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备上级主管部门。
3.我校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4.考生成绩及拟录取考生名单通过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我校于2024年4月25日前将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按照《国家邮政局办公室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国邮办发〔2022〕19 号)要求发放录取通知书,不得采用他人代收、转收等送达方式。
5.凡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考等其它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第十五条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条件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职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文件精神,对于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录取进入高校专科阶段学习: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凡符合免试录取的考生,需在3月21日9时至3月25日12时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交予申请免试入学的高校,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由高校报河南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备案。备案通过后,在学院官方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第五章 其 他
第十六条 信阳学院高职单招各专业学费标准按省收费主管部门审定标准执行。具体专业学费标准如下:文科类专业11000元/生·年,理科类专业12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13000元/生·年。
住宿费1500元/生·年。
第十七条 信阳学院重视对优秀学生的奖励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平均每生每年3300元。学校设立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500元。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分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贷款不超过16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每学年学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贷款方式。对在学习竞赛、科技发明、创新创业和文体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学校将给予专项奖励。学校另设有若干勤工助学岗位等。
第十八条 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由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信阳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内容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享受普通高校毕业生待遇。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信阳学院没有委托任何社会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为信阳学院2024年高职单招的基本文件,未尽事项,详见具体招生简章。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信阳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热线:0376-3083333 0376-3097777
招生咨询手机:15803975677 15803975877
招生监督电话:0376-3019669
招生办网址:http://zs.xyu.edu.cn/
电子信箱:xyxyzsb@126.com
招生办官方微信:hrxyzsjyb
地 址:河南省信阳市新七大道西段 邮 编:46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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