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作为浙江省内知名高校,宁波大学每年都吸引着大量优秀学子报考。近日,2024年宁波大学浙江省三位一体招生简章正式公布。本文将为您详细解读2024年宁波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及录取办法相关内容,帮助您了解招生政策,为报考做好准备。
一、三位一体招生简介
三位一体招生是浙江省高校招生的一大特色,指的是高校根据学生的高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高校面试成绩三个方面的表现,综合评价、录取学生。这一招生模式旨在全面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2024年宁波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2024年总计划数为400名,分为非师范类、师范类和中外合作类,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数如下:
类别 | 招生专业(类) | 计划 | 学制 | 选考科目 | 备注 |
非师范类108 | 工程力学(拔尖人才创新班) | 5 | 四年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
水产养殖学(拔尖人才创新班) | 5 | 四年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梅山校区,浙江省户籍考生免学费 | |
数学与应用数学(拔尖人才创新班) | 10 | 四年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
物理学(拔尖人才创新班) | 8 | 四年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
生物技术(拔尖人才创新班) | 5 | 四年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梅山校区 | |
机械类 | 10 | 四年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按类招生,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工业工程专业 | |
环境工程 | 5 | 四年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
历史学 | 10 | 四年 | 不提科目要求 | ||
汉语言文学 | 15 | 四年 | 不提科目要求 | ||
经济学 | 15 | 四年 | 不提科目要求 | ||
日语 | 10 | 四年 | 不提科目要求 | 要求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115分 | |
德语 | 10 | 四年 | 不提科目要求 | 要求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115分 | |
师范类262 | 小学教育(师范) | 110 | 四年 | 不提科目要求 | |
学前教育(师范) | 35 | 四年 | 不提科目要求 | ||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 | 10 | 四年 | 思想政治(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
汉语言文学(师范) | 15 | 四年 | 不提科目要求 | ||
英语(师范) | 22 | 四年 | 不提科目要求 | 要求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115分 | |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 15 | 四年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
物理学(师范) | 30 | 四年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
地理科学(师范) | 25 | 四年 | 地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
中外合作类30 |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中外合作办学)(中法合作) | 15 | 四年 | 地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符合条件者第四学年可选赴法国昂热大学留学,可获中法双文凭,法方不另收学费 |
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中法合作) | 15 | 四年 | 不提科目要求 |
注:
1.按专业类招生的学生在第一学年末根据“志愿+考核”原则在专业类里选择专业,按专业招生的学生不参与专业类分流;
2.非师范类和师范类专业的学生限在“三位一体”招生专业(类)中申请转专业,师范类专业与非师范类专业不能互转(具体按学校转专业相关文件执行);
3.中外合作类专业的学生入校后不予转专业(包括转入和转出)。
三、2024年宁波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录取办法
入围考生必须参加浙江省2024年高考普通类的报名和考试。志愿填报纳入浙江省普通高校普通类提前录取统一填报,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考生须在五个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报“宁波大学”,否则无效。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本章程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专业填报必须符合选考科目的对应要求(详见招生专业、计划及志愿填报对应的选考科目要求)。各报考类别之间不得跨类填报。
成绩合成
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成绩换算公式: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5%+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5%+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成绩高低排序,单项成绩优先排列次序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方法同上)、高考语文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外语成绩、高考选考科目总分、高考位次号。
录取原则与办法
专业投档办法:按照非师范类、师范类和中外合作类各类计划数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必须符合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必须符合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直至满额。
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分别未达到非师范类、师范类和中外合作类各类计划数的110%(按小数点进位),则录取人数分别控制在非师范类、师范类和中外合作类各类相应的志愿填报人数的85%(按小数点舍去)以内。
录取公示
新生录取结果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和宁波大学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学校本科招生网址:http://zsb.nbu.edu.cn,咨询电话: 0574-87600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