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一、学院基本情况
1.学院代码 1370
2.学院名称 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3.学院性质 省属公办高校
4.招生层次 高职(专科)
5.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6.学院地址 江苏省盐城市解放南路285号
二、学校特色及亮点介绍
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高职学校建设单位。荣膺全国高职院校“育人成效50强”、全国高职院校“国际影响力50”、“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50强”、“江苏省来华留学生教育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就业率长期保持在98%以上。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具体职责包括:
1.按照主管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省内和省外分专业招生计划。
2.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录取规则。
3.公平、公正的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4.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四、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含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等信息)及计划数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下达为准。
第四章报名考试
五、招生范围及对象
1.已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且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等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取得5门科目合格及以上的考生。
2.考生需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六、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分两轮进行,第一轮2024年3月6日—8日17:00;第二轮2024年4月9日9:00—15:00。(以省考试院公布时间为准)。
3.报名网址:考生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网址或我校招生网提供的链接进入报名系统,按报名流程填报相关信息。
4.网上报名流程:考生取得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后,由本人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或我校招生网网上报名,按报名系统页面提示完成报名流程。
5.资格审核:3月10日前,学校依据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报考考生信息对考生所填报名信息进行第一轮审核;4月10日前,进行第二轮资格审核。
七、考试办法
1.考试办法:普通类、体育类考生采用“合格性考试成绩+校测成绩+附加分”的考核形式;艺术类考生采用“合格性考试成绩+专业省统考成绩+附加分”(免校测)的考核形式。
2.院校考核(校测):校测采取线下笔试的方式,主要考查学生的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的基础知识(凡外语语种选择非英语的考生,须于志愿填报后两天内至学校招生官网,线上提交“外语考试语种选择申请表”,未提交的皆默认为英语)。学校根据考生报名情况,于3月24日上午9:30—12:00组织开展第一轮考生考核工作;根据第一轮录取情况,于4月14日上午9:30—12:00组织开展第二轮考生考核工作(如第一轮已完成公布计划,将不再进行第二轮招生录取)。考试当天,考生须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全程不得提前交卷。
考生可于3月22日—3月23日(第一轮)、4月12日—13日(第二轮),登录我校招生官网在线打印准考证并查询考场安排等信息。
3.计分办法:普通类、体育类考生成绩由院校考核成绩、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和政策加分成绩三部分构成;艺术类考生成绩由省艺术统考成绩、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和附加分成绩三部分构成。其中,合格性考试成绩折算为分数,一门“合格”折算为10分,十门全合格考生每门折算为12分,满分120。院校考核满分300分,语、数、外各100分。成绩总分420分。
4.奖励加分:
获奖加分:高中阶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市级加10分,省级加20分;高中阶段参加学科、科技、创新、发明等大赛并获三等奖及以上的,市级分别加10分、15分、20分,省级分别加25分、30分、35分。体育类二级运动员加15分,一级运动员加20分;市级比赛团体、个人前三分别加5分、8分、10分;省级比赛团体、个人前三分别加15分、20分、25分,各类获奖加分以最高等级计算,不重复。
获奖考生,在参加学校校测时须将获奖证书原件和其他证明材料一并上交学校招生办公室。(过时不再受理)
5.政策加分:烈士子女加2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地区考生加5分。
6.校测费用:免校测考试费。
八、志愿填报
考生每轮可以填报我校6个专业志愿,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考生填报我校专业均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但我校专业培养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五章录取规则
九、录取原则及说明
拟录取名单按我校普通类、体育类、艺术类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分别确定,各专业录取时均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
普通类、体育类录取成绩以:合格性考试成绩+校测成绩+附加分成绩,同分的依次按照校测成绩、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数学、语文、外语、综合素质评价,排序录取。艺术类录取成绩以:合格性考试成绩+专业省统考成绩+附加分成绩,同分的依次按照省统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数学、语文、外语、综合素质评价,排序录取。
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后,由学校通过邮政快递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其他
十、收费标准
1.新生学费标准按照苏价费[2014]136号《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具体学费标准如下:
单位:(元/生·学年)
2.住宿费标准:1000元/生·学年,按照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文件《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住宿费标准如有调整,具体收费标准以省发改委省教育厅出台的相关文件为准。
十一、奖学金、助学金与贷款
1.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生源地银行申请贷款支付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政策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2.家庭有特殊经济困难的新生,每年可申请2000-3000元的困难补助;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成绩优异者还可以申请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等,发放标准按相关制度执行。(请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资助标准)
3.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章附则
十二、监督机制
1.为保证提前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校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如对录取结果有异议,可与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部门联系,联系电话:0515-88583910。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录取资格。
3.已被我校提前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6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对其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根据相关要求和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十三、本章程由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四、联系方式
电话:4001580515、0515-88583915
传真:0515-88583915 QQ:1413825393
邮编:224005
网址:http://zs.yctei.cn/
邮箱:zsb@yctei.edu.cn
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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