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教考字〔2023〕28号)要求,结合我校办学特色和专业优势等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单独招生原则
2024年单独招生工作坚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省教育厅有关部门牵头做出规划,学校组织实施,省教育考试院进行考试录取监督,确保我校高职单招的各项工作程序规范,管理严格。
二、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袁晓兵 龙春频
副组长:刘星林 袁江波(常务) 陈增勇 叶敏
成 员:各处室及二级学院负责人、招就处全体人员
三、单独招生对象
已完成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均可报考。尚未完成高考报名的,可于2 月26-29 日到户籍或毕业学校所在县(市、 区)教育考试中心办理补报名手续。(重要提示:鉴于职业需求,凡有重大疾病或心理问题的学生不建议报考)
四、单招报考
1.网上报考:3月7日9:00-9日17:00期间。
2.报考方式:考生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网址:
www.jxeea.cn)“高职单招报考系统”,签订《江西省2024年高职单招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承诺高职单招录取后不再参加2024 年6 月举行的统一高考),选报萍乡卫生职业学院及专业,我校报考代码8651(可选不超过6个专业及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考生可以对所报专业修改1次。
获得免试就读高职院校资格的“江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在高职单招录取前完成免试录取工作。
3.数据下载:学校于3月11-12日前在“江西省普通高校高职单招管理系统”下载报考本校考生数据。
4.考试确认事项:
①3月12日9:00-13日17:00考生自行登陆学校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pxhvc.com),扫码缴纳考务费100元。
②3月15日9:00—16日17:00考生登陆学校官方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如无法下载请联系招生就业处办理)。
五、单招考试
根据江西省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招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我校单招考试将自主组建命题专家组,由专家组根据招生专业需要或报考对象设计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中职毕业生”采取“文化素质(科目一,含语文、数学)+职业技能(科目二)”测试的评价方式;“高中毕业生”采取“文化素质(科目一,含语文、数学)+职业适应性(科目三)”测试的评价方式。
(一)考试科目及分值
1.考试科目:科目一(2门):文化素质(含语文、数学);科目二(1门):职业技能测试;科目三(1门):职业适应性测试。
(1)中职学校毕业生考生的考试科目:科目一、科目二。
(2)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同等学力)考生的考试科目:科目一、科目三。
2.考试分值:总分450分。其中科目一文化素质200分(语文100分、数学100分);科目二职业技能测试250分;科目三职业适应性测试250分。
3.考试内容:参阅萍乡卫生职业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考试大纲(详见附件)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为3月17日上午08:00-12:00,考生持本人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到校参加考试,具体安排请考生查看准考证。
考试地点在本校(萍乡市安源区武功山中大道333号)。
(三)考试纪律: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考务管理的规定及要求,监考人员要认真查验考生身份,严格考务管理、严肃考场纪律、加强诚信教育。加大巡查力度,切实维护高职单招的考试环境和良好的考试秩序。
(四)考试成绩:学校将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评卷工作考务管理办法》(教考试厅〔2013〕2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切实做好评卷组织、管理、质量监控和安全保密工作。评卷、统分结束后,及时在本校网上提供考生成绩查询,并制订考生成绩复核办法及其程序,为考生提供成绩复核服务。
六、单招录取
(一)录取原则
本次单招考试分“中职学校毕业生”(简称“中职毕业生”)和“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同等学力,简称“高中毕业生”)两个考生类别,考生类别认定以“江西省普通高校高职单招管理系统”下载的报考数据中“毕业类别”为依据。“中职毕业生”含中等师范毕业、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职业高中毕业、技工学校毕业、其他中等学历教育毕业;“高中毕业生”含普通高中毕业、高职(专科)学历教育毕业、本科(含)以上学历教育毕业、高中毕业同等学力。
各类别分专业计划数按不同类别报考人数占学校报考总人数中的占比进行计算得出。录取始终坚持“分数优先,遵循考生专业志愿”的原则,依据综合成绩及学生志愿填报情况依次录取考生(考生出现总分相同,先按“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排序;若再同分,则按“语文”科目成绩排序)。如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有缺额的专业;考生所填志愿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学校不予录取。考生在录取后不得调剂专业、不得退录。
高职单招录取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下达的单招计划和单招专业,不得违规突破。考生在录取后不得退录。
(二)优惠政策
高职单招优惠政策按照《江西省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的实施方案》(赣招委字〔2019〕25号)执行。
(三)录取安排
1.3月底前,单招院校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在本校网站进行公示。
2.4月5日前,单招院校将录取数据库上传至“江西省普通高校高职单招管理系统”。4月8-9日持录取数据库(光盘)到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
3.4月10日开始,单招院校在本校网站公布正式录取的考生名单,并据此印发录取通知书。
(四)录取说明
1.通过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与参加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相同待遇。
2.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须参加所在县(区)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的高考体检。新生入校后,高校可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以及学校招生章程中对身体条件的具体规定,对高考体检或新生入学复检结论涉及限报的单招考生可进行退学、休学等处理。
3.考生经高职单招录取后,不再具有参加统一高考(含三校生类考试)及录取资格。
4.在校学习期间获得“江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的应届毕业生,可按照省教育厅规定的程序申请免试就读高职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工作在高职单招录取前完成。
七、严格规范招生工作纪律
学校切实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严肃招生纪律的通知》(赣招委字〔2017〕9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
省教育考试院将在高职单招考试期间开展考务督查,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业务职能部门严格执行政策,科学规范操作,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在高职单招考试中认定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高职单招中有违规行为的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八、招生专业、计划、学制和收费标准
序号 | 专业名称 | 二级学院 | 招生计划 | 招考 类型 | 学制 | 收费标准 |
1 | 护理 | 护理 学院 | 443 | 高职单招 | 三年 | 5000元/学年 |
2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30 | 高职单招 | 三年 | 5000元/学年 | |
3 | 老年保健与管理 | 30 | 高职单招 | 三年 | 5000元/学年 | |
4 | 助产 | 30 | 高职单招 | 三年 | 5000元/学年 | |
5 | 临床医学 | 临床医学院 | 50 | 高职单招 | 三年 | 5000元/学年 |
6 | 口腔医学技术 | 30 | 高职单招 | 三年 | 5000元/学年 | |
7 | 中医学 | 30 | 高职单招 | 三年 | 5000元/学年 | |
8 | 预防医学 | 30 | 高职单招 | 三年 | 5000元/学年 | |
9 | 口腔卫生保健 | 30 | 高职单招 | 三年 | 5000元/学年 | |
10 | 健康管理 | 30 | 高职单招 | 三年 | 5000元/学年 | |
11 | 康复治疗技术 | 康养管理学院 | 60 | 高职单招 | 三年 | 5000元/学年 |
12 | 中医康复技术 | 30 | 高职单招 | 三年 | 5000元/学年 | |
13 |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 30 | 高职单招 | 三年 | 5000元/学年 | |
14 | 中医养生保健 | 30 | 高职单招 | 三年 | 5000元/学年 | |
15 | 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 | 30 | 高职单招 | 三年 | 5000元/学年 | |
16 | 医学检验技术 | 医学技术学院 | 90 | 高职单招 | 三年 | 5000元/学年 |
17 | 医学生物技术 | 60 | 高职单招 | 三年 | 5000元/学年 | |
18 | 医学影像技术 | 90 | 高职单招 | 三年 | 5000元/学年 | |
19 |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 | 30 | 高职单招 | 三年 | 5000元/学年 | |
20 | 智能医疗装备技术 | 30 | 高职单招 | 三年 | 5000元/学年 | |
21 | 中药学 | 药学院 | 122 | 高职单招 | 三年 | 5000元/学年 |
22 | 药学 | 122 | 高职单招 | 三年 | 5000元/学年 | |
23 | 药品经营与管理 | 60 | 高职单招 | 三年 | 5000元/学年 |
注:单招总计划暂定1517人。
九、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0799-6765666
本方案由萍乡卫生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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